| 
扫码
 付
 费
 | 
| 
 | 
 |  
| 微信或QQ咨询扫码付费处 |  | 栏 目
 解
 读
 | 
·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担保法》第31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通则第89条: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追偿权的范围,包括: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 | 联系 方
 式
 | 
手机:13917766155 
微信号:huiyinlaw 
QQ:284398701 
不接待外地案件; 
电话法律咨询是收费的; 
案情请当面详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