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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一方不履行扶助义务时,需要扶助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如果兄姐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受过兄姐抚养的弟妹也有义务扶养兄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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