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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间接财产损失计算

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慢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喾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等。

第一种,是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损害引起的停运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已经明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至于损失数额的计算,应由交通营运部门或由物价鉴定部门出具证明。赔偿被损车辆正常修复期间的停业损失。非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停运的,在车辆修复期间,因不能使用该车而造成损失的,也应该主张其权利,要求赔偿。

第二种,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规费)。

保险费是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无论车辆是否运行;养路费也是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新车缴费一年后即可短期报停,并非交通事故发生后必然产生的损失;养路费、保险费的性质与运管费相类似,系营运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是其取得营运利益的成本,也是其得到停运损失赔偿。

故营运车辆主张了停运损失再主张上述费用的,系诉讼请求的重合,不应予以支持。非营运车辆主张保险费、养路费的,如修理时间较长,且未同时主张车辆修理期间的交通费或者租车费用的,可予考虑。

第三,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

主要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货物损失等,因为货物的损失导致货物出售能够获得的利益无法实现,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对此进行赔偿。第四,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的情形。对于那些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的间接损失,不应当赔偿。另外,对于间接损失,如果超出了可以预见的范围,也不应当赔偿。比如当乘客和承运人之间订立了有偿客运合同时,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可以获得的间接利益超出了承运人可以预见的范围,对此承运人无须全部赔偿,而一般只以所得运费为限进行赔偿。

财产损失的证据

财产直接损失证据

①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②财物损失清单。③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④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劂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间接损失证据

①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运营证以及运营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②行驶线路和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③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④受损物品批发价格和自己所在地区零售价格差,以证明货物损失了必将获得的利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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