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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丢失行李,按什么标准赔偿

新婚旅游是一件高兴的事,但新婚燕尔的邹小姐却遇到了烦恼,她成行登上了飞机,但行李却被留在了原地。到了目的地,在取托运行李时她左等右等都没有看到自己的行李,后来通过询问当地机场,得知自己的行李并没有随航班运送,仍滞留在上海机场。后来航空公司告诉邹小姐,她的行李将随下一个航班送达,但等了一个晚上后,她还是没有收到自己的行李,经询问才获悉自己的行李已经丢失了。邹小姐只能另行购买了衣服和日用品,花费了两千多元。律师

非常生气的邹小姐在旅游回来和航空公司交涉赔偿事宜,航空公司认为没有按约托运行李,造成李小姐的ing及损失,航空公司同意赔偿。但邹小姐的索赔金额过高,一箱行李要求航空公司赔偿三万元,这是航空公司不能接受的,航空公司可以按每公斤100元的标准对邹小姐予以赔偿。律师

邹小姐认为赔偿数额过低,和航空公司没有协商成功,她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沈洁律师。沈律师获悉邹小姐一个24寸的行李箱中放置的都是新婚购买的衣物和一双鞋子,及一个女包,女包的购置价格是4000元,只使用过几天。航空承运人对航班托运行李的收运和流转都应当清楚,在邹小姐上飞机后,因受托人的处理不善,导致行李丢失,应当予以赔偿。但邹小姐托运行李时并没有对行李的价值做出申明,航空公司显然也是不清楚价值的。民航客运规则规定,乘客托运贵重物品应当进行申报;托运人在履行承运义务时没有故意和重大过错,托运人遗失行李,根据行业规定按照行李重量以每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律师

而一箱的崭新衣物、包袋和皮鞋,其市场价值也没有三万元这么高,邹小姐索赔三万元是考虑到自己购物时花了很多的心血和精力,将这些因素一并考虑,做出了索赔,但沈律师认为邹小姐应当考虑物品的实际价值,再向航空公司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这样双方之间的纠纷也容易解决。《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律师

外出旅游或在酒店住宿,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是成年人应当知道和理解的一般生活常识,乘坐飞机自然也不例外。《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规定,对托运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邹小姐遗失的行李只能按一般托运行李进行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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