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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情形下的民事赔偿主体

二手车辆买卖未过户的情形下,实际车主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

⑴车辆买卖过程中不进行过户登记的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法规,承担的是行政责任而不是民事责任。不能套用不动产未登记过户的法律后果来比照车辆登记过户的法律后果;

⑵动产以转移占有为交付,法律没有规定车辆必须以登记过户作为交付要件,作为动产的车辆,转移占有即为交付,并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

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权利义务也随之一并转移,原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和运行收益,此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收益的现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律师

但也有例外的情况,也就是登记对抗的效力。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能找到现车主,而向前追溯时,又无法找到其他购车人的,原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无法证明其已经把车辆卖出的情况下,原车主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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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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