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校园的主干道上交通事故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案情】小张是名大学生,一天在大学里面骑自行车,小张一边打手机一边骑车,一辆社会车辆在校园的主干道上急速掉头,小张被撞到,导致右手锁骨骨折,轻微脑震荡。从外地赶来的张妈妈希望和驾驶员调解解决赔偿,但是驾驶员表示自己驾驶的是单位车辆,私了要自己掏钱包,希望小张起诉解决,并且表示这不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所以自己也不愿意由交警调解解决。律师

小张和母亲和疑惑,明明是车撞人,还说什么不是道路交通事故,他们非常气愤。向律师咨询索赔事宜。沈洁律师认为的确如驾驶员所说,这不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顾名思义,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是发生在具有一定交通意义道路上的事故。“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律师

校园主干道、小区道路、工厂内的道路是同一种性质的。一般来说校园内的道路一般主要供校园内的人使用,不对外开放,有的虽然也允许社会人员和社会车辆通行,但总体上是不具有公共通行性,不属于道路交通法规中所讲的道路。如果在校园主干道发生交通事故,属于道路外交通事故,可以参照道路交通法由公安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一般的人身侵权赔偿原则处理。律师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