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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违规装载,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

上海律师导读:货车司机Z因装载电线杆失去平衡在行驶中翻到,导致车辆损害和司机受伤,造成2万元损失。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中关于车主违规装载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免责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引发纠纷。律师

案例引用

原告Z是货车司机,在货车上装载电线杆,在驾驶到某路段时,因道路不平车辆失去平衡发生侧翻,导致货车及司机发生损伤。原告为此支付了医疗费以及车损费2万元。原告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认为原告违规装载,根据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有此行为保险公司可以免责,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原告遂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被告辩称,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是由于原告违反车辆装载规定违规装载电线杆。依据保险合同规定,对投保人违反车辆装载规定导致的事故可以免责。故原告诉请应予驳回。律师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原被告理应遵守,虽然在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中明确约定有关于有投保人违规装载车辆免责的条款,也明确的提示原告要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被告免责的条款,但被告并没将保险单及保险条款的文字材料送达给原告,故被告并没有对原告将免责条款的内容作出明确的提示和说明,判决被告承担全部的理赔责任。

律师事务所点评: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之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就保险理赔发生的纠纷,被告保险公司以原告符合保单被告免责的条款为由拒绝理赔。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是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虽然保单上注明投保人须认真阅读保单的内容,但保险公司没有将保单以及保险条款的文字材料送达给原告,因此法院认为被告并没有将免责条款的内容作出明确的提示和说明,因此免责条款不发生效力,被告仍须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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