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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商弄虚作假卖事故车,车辆买卖合同被撤销

法律咨询:孙先生是一名事业刚刚起步的商人,为了方便扩大业务经营,他想买一辆较好的车子作为接送客户的用车,但有限的预算很难找到匹配的车辆,于是他想到了购买二手车。在网络上他淘到了一辆宝马二手车,售价26万,车龄只有两年,里程数只有1.8万公里。虽然车商不在上海,他还是赶赴当地购买,为了谨慎起见,他和二手车商在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的时候,特别注明“非重大事故车、合法渠道车辆”等文字,虽然二手车商的接待人员很不高兴,但是孙先生还是买到了心仪的车辆。他特地找到一家熟悉的车辆装潢公司,打算清洁和整修一番后上路行使。律师

改家公司的老板是孙先生的朋友,他在给汽车贴膜过程中发觉车辆前挡风玻璃不是原配的进口玻璃,车辆前灯也是换过的,车辆立柱似乎有修理的痕迹,怀疑孙先生买到的是事故车。孙先生立即向保险公司查询,果然该车辆在半年前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用去修理费17万,据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忆,当时车辆撞击隔离栏后导致车头部分严重受损。

孙先生认为二手车销售公司隐瞒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信息,属于不诚信的行为,双方的合同特别注明“非重大事故车”,约定了如果是事故车或者盗窃来的车辆则双倍赔偿的规定,那么车商就要照价赔偿。要求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并且返还购车款并且赔偿。律师

二手车商认为自己不知道这辆车发生过重大事故,他们在收购车辆的时候,并不知道是发生过事故的,原车主也没有提供相关材料给他们。即便该车发生过事故,已经被修复,不影响使用,不同意撤销合同,也不同意赔偿,只同意酌情补偿3000元。后车商又改称车价这么便宜,不是事故车,正常的二手车不可能卖这个价格,孙先生是明知的。

沈洁律师认为一方以欺诈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双方合同特别约定为“非重大事故车”,现发生了维修费用为17万的交通事故,本车属于发生过重大事故的车辆。律师

其次,二手车商属于专业性的旧车经纪机构,具有相当专业的知识,即便原车主没有告知车辆为事故车,对车辆应当有所了解。最终我们还查询到了原车主提供的他和二手车商之间的合同,注明了“事故车”,因此二手车商存在欺诈。

最后孙先生作为一名普通的购车者,首次解除汽车,对车辆是否发生车祸,事故车应该卖多少钱均不清楚,在受到欺诈后作出了错误的购买意思表示,可以申请撤销。律师

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另外合同约定返一赔一,应该按照合同办理,同时孙先生为二手车的消费者,根据消法,也要退一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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