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最近我公司向一家美国公司出口一批家电产品,对方坚持:20% T/T预付,其余由美方银行开份保函,担保在收货后15天内付款。
我们已询问了多家进出口公司,他们都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因而不愿代理该业务。
请问,这样付款的风险在哪里?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答:a.这种情况的确不多见。银行保函不是一种常见的付款方式。律师
我觉得风险主要有:
1.银行保函的真伪难辨;律师
2.担保的条件不明确;
3.银行信誉可能不佳。
建议:80%余款用即期信用证支付,风险要小得多。
b.可以开保函,但改为保证发货后45天付款,并确认银行的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