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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侵权责任诉讼的适格原告

律师您好,我购买的电热水棒发生爆炸,炸伤了正在使用的工友,我向店家索赔,店家说我没有受伤,所以不能赔偿给我,而我的工友去索赔,店家又说他们不是买家,也不赔偿,请问谁有资格问店家索赔?如果店家不赔偿,我们打算起诉,我还是工友有资格索赔?

法律咨询答复:你咨询的是关于产品侵权责任诉讼中的原告可以是哪些人的问题,在产品侵权责任诉讼中,不是任何人都有权作为原告的,能够作为原告的是享有产品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在产品损害中受到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人。具体的来说是产品的购买人、使用人以及其他相关人。

你的工友作为伪劣电热水棒的受害人,身体受到了伤害,受害人虽不是合同关系的消费者,但其受到伤害仍然有资格提起诉讼,可以向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进行索赔。

在特殊情况下,受害人受了严重伤害视为的,赔偿权利人就成为受害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包括未成年子女,需要赡养的父母和需要扶养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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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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