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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妻子吵架,窗口高空抛物易构成犯罪

德先生的家居住在十七楼,窗户下面是一条小区外面的公共道路,白天车辆、行人来往络绎不绝,晚上停着小区里面停不下的车辆。案发当天,德先生抛出的物品将一辆停靠在楼下的车辆击中,将车辆的车盖砸出了一个凹痕。发生事故后,车主和德先生协商车辆的赔偿费用,车主认为自己的车辆受损严重,要求赔偿一万五千元,而德先生认为维修这样的损伤只需三千元就可,经外面修车机构询问,维修费用大约在六千元,如果是4S店可能还要贵一些。车主告知德先生十天内处理赔偿,否则就报警处理。律师

德先生和妻子小美婚后感情不佳,两人经常发生口角,时间长了,还有时候会发生推搡,扭打的行为。有一天德先生和同事饮酒回家晚了,妻子小美打了几次电话,德先生因周围环境较为吵闹,并没有听到铃声,故而没有接到电话。回家后两人又发生口角,妻子小美因德先生解释不利,在争执过程中,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喝了酒的德先生将家中的一扇玻璃窗户打碎,将家中的手机、菜刀等物品扔到窗外。律师

德先生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沈律师认为德先生将手机等物品从十几楼的高度抛下,砸坏了停在楼下停放的车辆,不仅损坏了他人财产,还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即便是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抛出的物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抛物的目的是为了泄愤,砸坏道路上停放机动车,虽然没有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引起重大财产损失,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德先生将平板手机等物品从高处抛下,砸落在公共道路上并砸坏楼下停放的车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于以上的规定,沈律师建议德先生赶紧和车主协商,赔偿损失,否则会惹来更大的麻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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