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打篮球被撞骨折,无过错分担损失

放寒假了,小宋乘着寒假期间,带着篮球到家附近的篮球场玩。去了几次后,小宋认识了篮球场内玩的小郑,两人很是聊得来,在一起打篮球。但让小宋没有想到的是,在打篮球过程中,他被撞伤,之后很快被送到医院,被诊断为腿骨骨折,花去了两万元的医疗费,目前还躺在医院的病房中。

尽管花了两万元,但还是给小宋留下了一道很长的疤痕。对于这一事故,宋爸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沈律师认为当时小宋在球场上玩得正欢时,但意外发生了,小郑在运球中撞到了小宋,到场小宋就倒地不起,立即喊疼。后来小郑电话通知宋爸后,和球场上的人一起把小宋背去了医院。律师

但沈律师认为在这起事故中,双方都不存在故意、过失,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所以这起事故,由小宋和小郑的家长共同分担小宋的医疗费损失。在活动的现场,并非是学校组织的,如果学校组织的,校方如果没有尽到教育管理智者的,那么校方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致害的肇事者和受害者共同承担责任。

不过这起事故发生在寒假,和学校也没有任何关系,事故源于篮球运动中的肢体碰撞,事发时小郑向前运球,小宋被动后退,之后被撞摔倒,导致腿部受伤。两人的动作都是篮球运动中的常规动作,小郑也没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想法,也不存在重大过失,小宋的受伤属于意外伤害事故,双方都没有过错。既然双方对事故发生和引起的损害后果都没有过错,那么就应当由双方来分担民事责任,根据小宋的受伤程度,花费的医疗费,由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费用较为合理。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