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环保法二审稿未提请人大表决 未提及公民环境权

2013年6月29日,环保法草案二审稿未提请人大常委会表决。有接近法工委的人士对媒体表示,草案还将继续审议。

去年的一审稿,几乎被负面评价淹没。尽管二审稿因严格限制公益诉讼的主体,被斥“倒退”。但它并不乏亮点: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等,都是新增内容。

这与高层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不无关系。

去年的十八大报告,首提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强调,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再也不能简单地以GDP来论英雄等。

此次人大常委会会议闭幕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要求,要下工夫把环保法修改好完善好。

相比历经八审才通过的物权法,专家认为,环保法有“三审过的希望”。媒体报道,有消息称,环保法草案二审稿近日将在网上公开。通常,一审稿之后的后续草案无需再公开征求意见。

6月27日,环保法二审草案进行分组讨论,不少人拿到草案的第一感觉是“眼前一亮”。去年一审草案内容太过温和,遭到批评。环保部甚至罕见地对此公开了34条意见。其中约有20条意见,被写进新版草案。

“稿子比一审有进步。”一环保系统官员说,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现在是修法甚至大修的最好时候。

“雾霾带来”信息公开

“去了又回”:涉及公众参与的条款在环保部初稿中有体现,一审草案将其删去。二审稿重新加入,并有了更丰富的内容

和一审相比,新版草案最大亮点是,新增一个章节: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过去想都不敢想,甚至会说涉及国家机密。现在有整一章专门讲信息公开,这个进步太大了。”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原人大环资委副主任骆建华说。

比如PM2.5,在2011年之前,是一个敏感词。有人曾以公民身份申请公开PM2.5数据。但被环保部门拒绝。理由是,数据仅供研究使用。

环保法,1979年试行,1989年正式诞生。此后的24年里,环保工作和经济发展极其不平衡,要不要修法,成为长期争论话题。

2011年,环保法正式进入修法计划。环保部提交了修法初稿。

2012年8月,全国人大公示的一审草案中,不少条款消失了。涉及公众参与的内容,“如按日计罚”、“公益诉讼”等被删去。和“信息公开”相关的条款,只保留了一条。

环保法一审草案,最终征集到1万多条意见,反对和批评声占了绝大多数。“看不到有多少新意。”

不少学者认为,好不容易争取来修《环保法》的机会,“小修小补”等于浪费了。

一审草案公布2个月后,环保部公开了意见函。针对草案47条条款,提出四大主要意见和34条具体建议。

今年6月,环保法新草案二审。此前被删除的一些条款又“回来了”,还特别加入了“公众参与”的内容,单独成章。

“估计雾霾‘帮了大忙’了。”骆建华笑言。年初,十来个省份人口密集地,出现雾霾,涉及了每个人的利益。

业内人士分析,二审稿的进步和大环境有关。去年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雾霾则让大家认识到,环保问题成为影响民生的大问题。

“可不刮”到“必须刮”

“首次增加”:总量控制制度从单项法进入环保法,区域限批制度首次进入环保法

环保法二审草案的另一亮点是,纳入了总量控制制度。区域限批亦被纳入环保法草案。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对总量控制和行政限批作出解释:“国家对各省份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分配,给个上限。如果地方大量建新项目,老的污染源又控制不严,超过了国家限度,环保部门就可采取区域限批,老污染先治理了再上新项目。”

“区域限批原来只是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有自由裁量权。‘环评风暴’可以刮也可以不刮,当地环保部门可以自己决定。”王曦参与了此次修法的前期调研,“写入环保法后,如果环保部门不做,承担法律责任。”

2005年,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叫停了不少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开工项目,共涉及30家大型企业。2007年,环保总局首次采用“区域限批”、“行业限批”等“连坐”惩罚制度。这些严厉的行政措施,后来被称为“环评风暴”。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制度,由日本提出,流行于欧洲。上世纪90年代,中国水污染严重,为“救急”,立法机关试图将总量控制写入单项法水污染防治法。

参与立法的骆建华回忆,当时总量控制制度曾被某领导以“限制生产,阻碍经济发展”的理由全部删掉。好在通过各方努力,最终保留了下来。

总量控制制度在实践中已有成熟操作,多年的模式是环保部负责指标。

但去年的环保法一审稿规定,由发改委来制定指标。环保部对此还建议:按照历史和现实,改为“由环保部提出”。

最终,今年的二审稿,将总量控制指标的下达者由发改委改成了国务院,平衡了各部门之间的分歧。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