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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

一、什么叫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律师

二、医疗期的长度。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主要依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部1995年发出了《关于贯彻〈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上海市关于H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三、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律师

根据劳部发[1995]309号第34条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满为止。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除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

一些用人单位新招收劳动者后,劳动者生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用人单位立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的。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是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的,而且在医疗期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员工同样享有这个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享受的医疗期也是试用期内的,所以医疗期满后,虽然工作时间虽然已超过试用期,如果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补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不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等到医疗期满后继续试用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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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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