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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能否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律师

所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员工的身体状态是患病或者非营工附上,而非工作原因负伤。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已经届满;三是员工医疗期届满后,劳动能力下降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四是企业需要给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员工另外安排工作,而员工也不能从事的。企业对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用证据进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二是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三是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该员工仍旧不能胜任工作的。律师

企业需要把握三个条件,一是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和员工能力是否相适宜二是调整前后的工作岗位之间跨度不宜太大,三是企业可供调整的岗位有哪些?

如果企业内部可以解决上文中的这三个问题,给劳动者安排一个合适的工作,那么就可以解决了。如果劳动者调整岗位后可以胜任工作的,双方的合同继续履行,如果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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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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