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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待遇能否低于集体合同的最低工资

小明等人是刚从职校毕业的学生,他们通过学校的推荐,和一家机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机械公司和他们约定每人每月在不缺勤的情况下,可以获得2800元的工资收入,如果工作满一年可以获得3500元的工资收入,第二年则可以获得4800元的工资收入。这家公司成精二号公司的工人签订了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规定公司流水线工人最低工资不低于3800元。小明等人获悉后,希望公司提高自己的待遇,经同学家委托,小明作为代表来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律师

沈律师认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能否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待遇等事项签订的有关企业职工集体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4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律师

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只要是该企业的职工,无论是在集体合同生效前进入企业的劳动者还是生效后进入企业的劳动者,集体合同所约定的劳动合同报酬标准和工作条件都对其适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和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福利保险等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劳动合同法》第5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当然可以高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律师

本案的职校毕业生是在集体合同订立和生效后进入机械公司工作的,机械公司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给与发放3800元的工资收入。机械公司不得擅自将集体合同规定的最低工资降低到2800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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