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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换人能否要求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

律师您好我工作的公司因经营状况不太好,公司把公司的资产转让给其他投资人,让我们继续在新老板下面工作。对我们劳动者来说,有什么问题吗?律师

进一步补充:该公司系生产型企业,有一条流水线,公司原有两名股东系夫妻,将该有限责任公司以450万的价格转让给了两名投资人,新股东更换了总经理,要求公司全体职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每人工资上浮5%。劳动合同中写到:前某某经理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全部作废,新的劳动合同期限从新的法定代表人到任开始计算。

沈洁律师认为该单位的新劳动合同涉嫌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发生变化,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的身份不会有所变化,劳动合同仍对用人单位有约束力,原有的合同继续履行。所谓跑了和尚庙还在,劳动者不必担心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更替对自己的劳动关系有所影响。律师

虽然本案件的新总经理上任,要求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比原劳动合同高,关于这点是用人单位自愿提高劳动者报酬和待遇,合法有效。

不过劳动合同称原来一份未到期的劳动合同不再履行,隐意是不再计算劳动者为企业服务的年限,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属无效。劳动者在同一劳动组织提供劳动的,工龄连续计算,继续履行。

劳动者对于新的劳动合同可以选择签订,因为企业提高劳动者待遇的条款是有效的,即便签订了,劳动者之前的工作年限不会被抹去,哪怕双方约定了不再计算,也因为涉及违反法律而不产生制约作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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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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