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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和谁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是法人,没有生命,不能自行作出民事行为,因此必须由人来完成,这个代表公司的人就是法定代表人,沈律师经常听我们的客户讲:我是法人。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有限公司等是法人,代表公司作出民事行为的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的总经理。而投资公司的人是股东,也就是股东用资产对公司进行出资,获得公司股权,然后根据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然后再任命总经理。律师

除了总经理外,公司的副总经理也是特殊的,他应当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方可任命。

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内并没有作出,但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在《公司法》中对此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因此总经理辞职报告也应当递交董事会,公司董事人数少的,设立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职权主要有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方案、拟定公司管理制度,任命董事会任命以外的负责人员。作为总经理他可以代表公司和企业的普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总经理自己的劳动合同却不能自己签订,原因是总经理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他作出的行为就代表企业的行为,因此他不能既代表用人单位一方,又代表劳动者一方,自己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总经理的劳动合同是特殊的。律师

如果总经理不经过董事会任命的,自己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当然获得董事会任命后,总经理既是公司的劳动者也是公司的管理者。他的权利和义务也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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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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