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是多少

刘小姐在三年前和公司续订了一次合同,工资从最初的5800元上涨到现在的7000元,这家公司的劳动合同显示“合同到期后,双方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按本合同的期限续订一次。”故而刘小姐续订合同时,并没有再次签订合同。这份合同上刘小姐的工资还是5800元。律师

最近公司因经营失误,陷入了困劲,决定裁员,刘小姐也在裁员名单上,工资以合同约定的5800元给与刘小姐经济补偿金,但刘小姐提出了异议,她认为目前自己工资是7000元,但公司称以劳动合同为准,并且公司还认为1200元是岗位津贴,是刘小姐升了一级获得的,并不是工资,故而不能计算。

心有疑惑的刘小姐没有马上签订离职合同,她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律师有关离职经济补偿。沈律师认为正确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刘小姐离职前最后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来确定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目前刘小姐离职钱之后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7000元,故而应当按7000元的标准计算。律师

如果刘小姐离职前九个月是拿7000元,三个月是拿5800元的,那么平均工资就可以计算为(7000*9+5800*3)/12=6700元。另外一些企业仅仅将基本工资作为计算的依据,而对奖金、津贴等货币型收入并不予以计算,对此,《老欧的那个而合同法事实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非常明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五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工不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故而刘小姐共计可以获得7000*六年=42000元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刘小姐和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无法协商的,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双倍赔偿给刘小姐,那么数额为84000元。律师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