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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中院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五大典型案例

【发布部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21.11.24【实施日期】2021.11.24【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一、梁某、刘某明等虚构古董拍卖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9年2月至6月期间,梁某、刘某明等人设立湖南某世嘉拍卖有限公司、湖南某泓拍卖有限公司,陈某设立湖南省某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先后招募刘某招等92人担任副总、总监、鉴定人员、业务员等职务。通过网站推广及拨打“话术”电话的方式联系被害人,恶意夸大被害人“藏品”价值,向被害人发送网上高价的拍卖成交记录,及伪造的拍卖成交率和市场调查表,以能够帮助被害人高价拍卖“藏品”为由,诱骗被害人至公司商谈,再利用鉴定师对客户“藏品”进行吹嘘,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通过签订委托拍卖服务协议,骗取被害人高额服务费,又以剪辑的虚假流拍视频对被害人进行安抚。该案被告人92名,通过上述手段骗取250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70万余元。

判决结果

越城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梁某、刘某明等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二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六万元至二千元不等罚金。

典型意义

以服务费作为诈骗目的具有一定的新颖性,也体现了犯罪分子诈骗手段的多样性和诈骗目的的隐蔽性。这个案例提醒“藏品”收藏者在面对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时,要擦亮眼睛,精准判断。

二、李某等虚构抽奖返现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设立某贸易有限公司,雇佣被告人邹某等人,采用微信上冒充漂亮女性,通过虚假的抽奖返现活动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具体方式为:通过微信聊天和发布虚假朋友圈等方式先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购买产品满198、520、688元可参与猜拳、掷骰子活动赢取苹果手机及现金大奖活动,以及虚假的中奖返现截图,当被害人信以为真扫码付款参与活动后,销售部人员便通过安装在手机中的插件控制猜拳、掷骰子结果的方式使被害人始终无法取胜,从而骗得被害人的钱款。通过上述方式合计诈骗被害人至少为人民币890万余元。律师

判决结果

上虞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李某等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二千元不等罚金。

典型意义

利用美女头像博取被害人好感,进而实施诈骗行为的屡见不鲜,无论行为人利用美女头像还是虚假抽奖返现的方式,都是骗子希望抓住被害人的心理弱点以实现其犯罪目的。对此,广大网友需要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无故掉馅饼”,对于涉及金钱的交易,提高警惕。

三、殷某等冒充“老中医”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8 年9 月至2019 年9月,被告人殷某利用其实际经营的陕西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雇佣被告人张某等为销售业务员,通过互联网推送虚假广告吸引客户,再以话术冒充“老中医”、“男性健康咨询老师”等专业医务人员身份,向男性疾病患者进行虚假问诊、确诊,通过虚构药品配制过程及药效、发送虚假的医师资格证、发送虚假抓药及医馆照片、虚构药品无效原因等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以高价推销“藏汴宝补肾丸”等药物、保健品。通过上述手段,被告人共骗取金额人民币560万元。

判决结果

柯桥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殷某等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三千元不等罚金。

典型意义

近年来,通过推送虚假广告声称“老中医”在线坐诊,包治各种疾病的广告遍布网络。但这些所谓“老中医”是一群没有药理知识的业务员,所谓“问诊”只是机械话术,“一人一方”却是同一种“药”,广大群众在患有“难言之隐”疾病后,一定要放下羞耻心,寻找正规医院,当面问诊,切勿轻信网上所谓“神医”“偏方”,以免上当受骗。

四、崔某某等虚构网络兼职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5年下半年开始,孙某某(已判决)伙同王某、程某某等人组建网络兼职诈骗集团,该集团以山东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掩护,利用蚂蚁网盟平台为依托,开发微信息、微助手、微聊、微端等软件作为犯罪工具,在网上发布虚假兼职信息,对被害人谎称交激活费、会员升级费后可得到平台的兼职任务进行赚钱,以此来骗取被害人缴纳的费用并层层分成。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崔某某、汤某某加入该诈骗集团,担任推广员并注册账号,共计参与诈骗金额达人民币56.8万余元。

判决结果

诸暨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崔某某、汤某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和三千元。

典型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业态的发展,兼职特别是网络兼职吸引着越来越多人的目光,由此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骗取钱财的新途径。广大网友在网上兼职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尤其对于需要交纳费用的所谓“兼职”,莫要轻易相信。

五、郑某某假冒女性与他人恋爱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26日至2020年3月28日期间,被告人郑某某在网络上冒充女性,与裘某某加为微信好友,并逐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期间,被告人郑某某以做生意缺钱、母亲住院等多种理由,分多次从裘某某处骗得人民币41400元。

判决结果

嵊州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郑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典型意义

恋爱难,结婚难,在当下是个社会问题,部分犯罪分子抓住受害人急于恋爱急于成家的想法实施诈骗钱物行为,手段虽不高明,但此类案件屡有发生,告诫广大网友眼见为实,切勿相信“虚幻爱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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