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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关于开展与《民法典》相关的办案指导文件、参考性案例清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20.12.25【实施日期】2020.12.25【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请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清理与民法典相关的办案指导文件、参阅案例的通知》的要求,自2020年8月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1949年以来本市所发布、未废止的具有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统一裁判标准功能的办案指导文件和参考性案例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上海市高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确定纳入清理范围的办案指导文件239件,其中确定废止的有68件,保留的有116件,修改的有55件;纳入清理范围的参考性案例及类案办案要件指南51件,其中确定废止的参考性案例2件(10号和20号参考性案例),保留的有49件。上海市高院将持续跟进《民法典》实施情况以及《民法典》司法解释的最新动向,建立清理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对于需向市人大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市高院将按要求及时做好报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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