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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10.02.02【实施日期】2010.02.02【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省委、高检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履行职责与应对金融危机、共克时艰相统一,用心把检察工作放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调整工作重点,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检察事业在服务大局中有了新发展。律师

一、服务于保增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加强专项治理和风险化解,着力保障公共资金安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扩内需、保增长决策部署的实施,及时制定了《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与此同时,加强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对580个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点建设工程开展了职务犯罪同步预防,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开展法律咨询5726次,与项目建设单位共同制定防范措施7274项,使11.8亿元建设资金避免了流失风险。积极主动防范化解经济风险,执法办案中对因政策调整导致与法律不协调的问题,注意运用政策指导执法;对政策法律界限不清的,慎重启动司法调查;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依法妥善处理。烟台、德州市检察机关针对国有土地出让金欠缴、巨额资金存在流失的风险,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采取检察建议、民事督促起诉等方式,协助有关部门追缴土地出让金7.5亿元,对保证公共资金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的指示,加大办案力度,严惩腐败犯罪。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2648人,提起公诉2417人,法院已判决2291人。一是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912件,其中县处级干部92人、厅级干部4人。遵照中纪委、高检院的指示,依法审查起诉了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特大受贿案;立查了济南市原副市长陶安岭、槐荫区委原书记朱玉臣(正厅级)等一批重大犯罪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二是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资金审核等领域,搞权钱交易、破坏发展的犯罪案件264件;查办国企人员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427件。聊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潘洪才,借办理工程审批、规费减免之机,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索要和收受贿赂123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79万元。检察机关将其绳之以法,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促进了当地房地产开发秩序的规范整治,优化了发展环境。三是强化惩治腐败是政绩、预防犯罪也是政绩的观念,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教育的说服力、监督的约束力和惩治的警示力,构建“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的预防腐败机制,努力减少腐败犯罪,减少对经济发展的干扰。各级院普遍建立起了包括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罪犯忏悔录音录像等内容的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室,先后接待参观的党政干部及各界人士55万多人,使大家受到深刻教育和警示;推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实现了华东六省一市查询系统的信息共享,建议取消了14个单位的市场准入资格;认真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建议1366份;先后与海关、税务、交通等15个主管部门会签了预防工作意见,与省直28个部门建立预防协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依法妥善处置涉及企业案件,着力保护企业健康发展。广泛开展“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对2825家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与2670家企业建立了经常性联系机制,帮助解决了2084个困扰企业的涉法问题。在办理涉及企业的重大案件时,坚持做到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帮扶、一案一教育。办案前首先对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作出评估,制定防范应对预案;办案时慎重选择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打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保护无辜者;办案后积极追缴涉案款物,减少企业损失;深入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协助堵漏建制、改进管理,力求查一起案件,促一个企业发展。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5亿元,使48家企业避免了倒闭的风险;为128名被不实举报的企业领导干部澄清了问题,依法对148名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人员作了宽缓处理。重汽集团建设公司经理王某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因王正在负责总投资60多亿元的三个外资合作项目建设,如延误工期将承担巨额经济赔偿和信誉损失风险。检察机关综合考虑企业困难和王某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及时改变强制措施,使其重返工作岗位,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企业职工的好评。

二、立足于保民生,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严肃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群众关注的上学贵、看病贵、购房贵和制假售假、环境污染等问题,认真查办教育、医疗卫生、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460件,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放纵制售假农资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以及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等渎职犯罪242件。临沂市开发区环保分局原主任科员周玮和李洪波收受贿赂,放弃环境监管职责,放任某企业违法排放砷含量严重超标的工业废水,致使南涑河等流域严重污染,群众生活用水遭受破坏,直接经济损失3700多万元,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检察机关严肃追究了周玮等人的刑事责任,并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工作,稳定了群众情绪和正常生活秩序,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予以肯定。为维护人权,保障弱势群体和广大农民的利益,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121人;查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领域,严重侵犯下岗职工、低保人员、伤残人员等弱势群体利益的职务犯罪129人;查办贪污、挪用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的职务犯罪503人。菏泽市检察机关对全市农户购置的7712台农机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并查处了郓城县农机局原局长张乾德等13人挪用、贪污补贴资金的犯罪案件,督促有关单位将违规套取、截留的700多万元资金予以追缴或发放给农机户。

强化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刑,放纵违法犯罪问题的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违法的检察建议445件,督促移交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35件。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深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看守所监管执法、监狱清理事故隐患等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切实监督纠正不该立案乱立案,办关系案、人情案,粗暴搜查,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和枉法裁判等案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案件536件,监督撤销案件657件,决定不捕不诉10934人;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955件,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1469件,惩治牢头狱霸25人;提出刑事抗诉135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42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103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和采纳检察建议1296件。加大惩治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232人;查办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151人。青岛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贪赃枉法,强迫调解,违规执行,先后索要和收受贿赂数百万元,给涉案单位和当事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省检察院依法查处了刘青峰的问题,清除了害群之马,维护了司法机关的形象。

构建服务民生新平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全省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了向群众问计、问需、问效的“三问”活动,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农村开展了“建立农村联系点,开展法制宣传,惠农资金专项调查,农民上访大息诉,坑农害农问题专项整治,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六项活动,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向农村延伸;用心创办民生检察服务热线,认真受理群众控告举报、解答法律咨询,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对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处理,让群众满意;对管辖外的涉法问题,释法说理,解其心结,给群众一个明白;对群众的实际困难,跑跑腿,帮帮忙,给予力所能及的救助,努力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难必帮,不让求助者失望,不使受到不公正对待的群众长期受委屈。兖州市劳动局冉某玩忽职守,致使某企业将500多万元的下岗职工生活费非法挪用,职工群众多次上访。检察机关接到求助后,在依法查处冉某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协调将拖欠5年的基本生活费发还给下岗职工。一年来,共解决群众各类诉求5.4万多件,提供维权救助4936件,化解矛盾纠纷上千起。省院热线办公室被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和“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称号,各级党委、人大领导95次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和表扬,群众送来感谢信、锦旗牌匾等2051件,称赞热线是“民心线、和谐线”。

三、致力于保稳定,用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深化严打整治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安全。积极投入平安山东建设,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破坏治安秩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4753人、起诉65163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40个。依法监督立案966件,追捕追诉2884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2793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89人、无期徒刑9人、死刑10人,切实防止和纠正了打击不力的问题。高度重视全运安保工作,集中开展了不稳定因素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问题,实行台帐管理和领导责任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化解不放过,圆满完成了全运安保任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611个,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和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积极参与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

用心处理涉检上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以公正、爱民之心对待上访群众,耐心听之诉求,诚心解之困难,依法还其公道。深入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对排查出的79起缠访缠诉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答询、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已全部办结息诉。集中开展了群众申诉案件专项治理和自侦案件扣押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194起申诉案件,逐案逐人进行清理核查,其中纠正原处理决定16件,支付当事人赔偿金和返还涉案款247万元。广泛开展了“信访到我这里停止”和“涉检进京零上访”活动,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预约接访、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努力把涉检上访处理在基层和初访、个访阶段。全年基层处理信访11384件,解决群众涉法问题3502个,到省进京涉检上访下降19%,有138个基层院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律师

改革创新执法方式,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融法、理、情于一体的和谐执法方式,把释法说理、疏导情绪、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探索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预先研判和应对办案各环节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共评估预警各类案件4590件,化解矛盾纠纷810起。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对初犯、偶犯和未成年人犯,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促成刑事和解2916件,防止当事人结怨甚至仇恨社会。深化法律监督说理答疑工作机制,全面实行了不捕、不诉法律文书说理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用群众语言和公开方式,详细阐明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处理依据,以公开求认同,以公正赢信任。从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对不服法院和公安机关正确裁判处理决定的5037起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潍坊市农民刘某9年前因犯罪被判刑,出狱后几十次上访,控告3名主审法官徇私枉法。中政委将此案交省检察院进行责任倒查,检察人员对原判证据和适用法律、主审法官办案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确认主审法官执法公正后,连续20多次到刘某家,释法说理,使其信服了法院判决,终止了上访。

四、着眼于强素质,强化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自身科学发展水平

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素质和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在强化理论武装、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抓党建带队建等方面下功夫,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确立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规范化建设、专业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等六项建设,推进思维方式和执法观念创新、法律监督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人才选用培训创新、教育监督机制创新和检察文化发展模式创新等六个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检察人员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遵法、重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深入人心。全面推进“素质工程”建设,广泛开展了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组织业务培训班768期、培训5万人次,举办全省性专家讲座24期,开展岗位练兵506次;深入开展了以案析理活动,选择13起涉检上访典型案例,从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以事论理,总结经验教训,提升执法能力;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下,选调招录了539名大学毕业生充实基层检察机关;积极建设突出检察特色、体现公平正义、反映和谐要求、融合齐鲁文化精髓的山东检察文化,增强检察机关的软实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层层签订责任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电子执法档案等制度,开展了规范执法、整顿财务管理、落实禁酒令等六个专项检查活动,狠刹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集中整治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问题;加大巡视督察力度,省院对3个市级院进行了巡视,组织了8次明察暗访活动,对70个基层院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督察;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7人,维护了队伍纯洁。

创新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和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监督机制改革,创建案件管理指挥中心,推行网上办案,实现了对执法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坚持党组成员到基层调研、对下级院考核、检察机关重大活动必请人大代表参加的“三必请”制度,召开了与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各地先后67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监督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作用,共监督“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352件。深化检务公开,认真执行阳光检务、检察开放日、案件办理情况公开查询、阳光鉴定等8个制度,以透明保廉明,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根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业务、队伍和执法保障建设的要求,制定三级院科学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三类考核:一是日常网上考核,随时把执法办案的相关数据录入网上考核系统,随时进行考核;二是年度集中考核,通过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等,对各个单位的工作作出全面评价;三是重点考评。12月初,通过随机抽签确定淄博市张店区院作为考评对象,由省院领导带队,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为期一周的“解剖麻雀”式集中考评,通过民意调查、查阅案卷、考试答辩、走访人大代表、回访案件当事人等,翻箱倒柜查问题,不留情面搞点评,全省检察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收听收看,取得了查一点促全面的良好效果。一年来,全省检察人员精神振奋,积极进取,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省有78个检察院、413名检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有74个市县党委作出向检察院或检察人员学习的决定。

过去的一年,各级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更加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省委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省委领导经常听取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的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先后26次作出重要批示,对检察工作给予鼓励和支持。省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支持力度,专门听取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为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大配套资金的支持力度,并在人员编制、科技强检等方面,帮助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省政协领导和各民主党派省委主委到省院视察,对制约检察工作的难点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加强了对检察工作的民主监督和关心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心系检察,通过多种形式,为监督支持检察事业作了大量工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监督解决得不够好。二是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专业化水平不高,法律监督能力不强,少数检察人员仍然存有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极个别人以案谋私、违法违纪,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三是改革创新的力度不够大,对一些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破解的办法不多。四是有些基层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检察官断档、经费困难等问题还没有解决好,依然是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开阔思路,探索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高检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下功夫、见实效。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转方式、调结构及加快实施五个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调整、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着力在关注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见实效。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创新完善民生检察服务机制、办案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涉检信访处置机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机制和社会管理参与机制,把保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贯穿办案始终,努力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律师

三是着力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上下功夫、见实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以及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社会保障、惠农资金落实、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更加重视预防工作,积极推进惩防腐败制度建设。

四是着力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见实效。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严惩司法腐败犯罪。深化检察改革,积极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创新,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五是着力在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上下功夫、见实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广泛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行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廉洁从检,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省委和高检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于职守,锐意进取,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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