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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闻处落实省院2012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处【发文字号】[2012]鄂检新闻发2号【发布日期】2012.03.26【实施日期】2012.03.26【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之年,也是湖北省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根据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院党组统一部署,2012年度全省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迎接宣传党的十八大为首要政治任务,以确保检察机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根本,紧紧围绕“五个突出、五个着力”的湖北检察机关工作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检察机关新闻传播和舆论引导能力建设,优化检察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与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切实增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影响力和权威性,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良好的舆论支持。

一、围绕中心工作,主题宣传有新力度

1、迎接宣传党的十八大。根据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要以“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为主题,深入宣传、生动反映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宣传党在理论创新方面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果,宣传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要紧密结合省委部署的“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宣传检察人员立足本职、提振精神、强化履职、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崭新风貌。要精心组织十八召开后的新闻报道,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贯彻十八精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2、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央、高检院、省委和省院党组统一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要以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为重要目标,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廉洁从检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题活动取得的新成效。要坚持把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宣传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强化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增强宣传实效,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3、宣传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要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全力服务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既要宣传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服务经济发展的做法;又要宣传好检察机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还要大力宣传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成果。

二、突出重点工作,新闻宣传有新亮点

1、强化正面宣传。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检察工作根本任务和高检院、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强化正面宣传。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要突出宣传全国政法工作、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六观”,切实将“六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固化于制;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积极投身构建以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大局为基点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以“四个维护、两个促进”、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点的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以提升队伍素质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的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体系建设,推动湖北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突出宣传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十二五”规划的重大举措和积极成效。突出宣传各级检察机关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所取得的新成果、新经验。省院将与有关部门、媒体协作,恢复“楚天检察”电视专栏,办好“法治湖北”、“楚天法治?楚天检察”等专栏,拓宽检察新闻报道载体。

2、强化深度报道。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深度报道与落实2012年省院部署28条重点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检察工作改革创新进程紧密结合起来,与优化检察形象、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活动、重大改革、重大典型,在工作部署上求“实”,在主题提炼上求“深”,在宣传视角上求“新”,在宣传手段上求“巧”,切实加强深度报道的策划、部署和落实工作,切实增强检察新闻宣传的影响力、感染力和传播力。今年,省院将继续开展检察工作重大题材“深度报道竞赛与网络头条大赛”活动,并将与中央级、省内重点主流媒体等新兴法治媒体合作,通过制作专版、开辟专栏、组织专题报道、基层采风等形式,拓宽深度报道平台载体,引导激励精品力作创作。

3、强化典型宣传。全省检察机关要共同推进典型发现、培养、宣传、奖励、教育、管理的工作机制,要把典型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着力推出在全国、全省和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的精神和事迹引领检察队伍建设,凝聚争先创优的热情,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要突出宣传基层检察机关的先进典型,热情讴歌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献身检察事业的感人事迹,为全体检察人员树立起榜样和标杆。今年,省院将继续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掀起典型宣传热潮,形成检察英模辈出的宣传强势,力争推出1至2名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

三、强化网络工作,新兴宣传阵地建设有新品牌

1、深化门户网站建设。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不符合要求的网站一律要改版升级,构建统一、规范的湖北检察门户网站群。要加强门户网站运用工作,积极构建民意沟通机制,加强民意沟通工作,实现从提供信息服务向提供平台服务的转变,达到检察机关与社会“互动、互补、互信”的网络应用效果。要切实增强阵地意识,发挥网络传播及时、信息海量的优势,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网络宣传,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占领舆论制高点,掌握舆论主导权。今年,省院新闻处、湖北省检察官文联拟与荆楚网、腾讯网合作举办全省首届检察网络文化节活动,弘扬主旋律,推动检察网络和检察文化的发展繁荣。

2、深化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建设。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网络意识,认真研究网络传播规律,努力提高网上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网络管理工作考评表》要求,加强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检察工作一起,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认真贯彻高检院下发的《检察机关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暂行办法》,建立健全网络预警、监测机制,涉检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和重特大舆情快速应对处置机制。要切实增强保障意识,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网络评论员队伍,省院今年将制定出台《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为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打造坚实有力的人才和物质基础。

3、深化新媒体研究与运用。全省检察机关要积极研究和利用博客、播客、网上论坛、网络视听、手机媒体等新兴宣传形式,不断推动多媒体交叉互动,实现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省院将制定出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轮值主持人管理办法》等,继续发挥示范作用,力争将官方微博打造成全国检察机关的一流品牌。本着自愿、规范、有序原则,鼓励市、州、分院,林区检察院开通微博客,积极稳妥地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微博群。

四、立足便民利民,阳光检务有新举措

1、明确检务公开责任。根据2012年湖北省院28项重点工作部署和院党组要求,按照全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一年见成效、二年出亮点、三年创品牌”的目标,省院制定出台《检务公开工作考评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统筹协调检务公开工作,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以便民利民为目标,按照“严格依法、真实充分、及时便民、开拓创新”的原则,探索建立一套制度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检务公开工作体系,在提高检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力、辐射力、影响力、渗透力上下功夫,使检察工作更阳光、更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

2、拓宽检务公开渠道。全省检察机关要通过“阳光检务厅”、“电子显示屏”、“电子灯箱”、“出租车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拓宽检务公开宣传载体;要利用全省检察机关每年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加强同社会各界的广泛交流,丰富公开内容、打造检民互动平台。要更好把检察工作向社区、街道、农村、企业、学校延伸,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

今年,省院将进一步发挥组织机构作用,利用门户网站管理平台建设完善“检务公开网上服务站”,形成由省院统一领导,检务公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各界人员共同参与的检务公开新格局,

3、构建良性的新型媒体关系。全省检察机关要研究落实“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要求的具体实现形式,要加强与媒体联络的主动性,发挥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的整体合力,应对社会舆论环境和舆论格局的深刻变化,实现媒体与检察机关的经常性的“面对面”。要通过召开重点工作新闻通气会、重大活动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与中央、省、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做到主动接受监督,为媒体发挥职能营造宽松环境、创造良好条件。要善于借助媒体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促进检察机关在更加和谐的社会氛围中开展工作,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媒体关系。省院将通过召开联席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演播室”、“媒体之家”、“网络访谈室”等基础建设,为加强与新闻媒体沟能、协调奠定基础。

五、围绕能力建设,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1、创新新闻宣传方式方法。全省检察机关宣传人员要深入研究和把握检察宣传规律,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和检察工作热点,精心组织策划宣传主题,利用全国“两会”召开后和其他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系列高端访谈、制作专题节目、网络在线访谈、组织重头稿件等多种形式,开展多角度、有声势的宣传,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紧跟全媒体时代发展,注意综合运用报纸、杂志、影视、网络、手机以及移动平板的全媒体手段全方位开展宣传,通过多媒体交叉互动,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影响;要强化精品意识,讲究写作技巧、提高稿件质量,切实增强稿件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2、严守新闻宣传纪律规定。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高检院、省委、省院关于新闻采访报道和检察宣传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进一步强化宣传纪律,规范宣传行为,严格新闻采访和发稿的审批制度,严格新闻宣传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制度,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敏感案件的宣传报道,要逐级请示报告,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防炒作。

3、提高新闻宣传能力水平。积极顺应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加强检察宣传队伍专业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新闻、中文专业的人才充实到宣传队伍中,在人员调整时,把熟悉检察工作、喜爱宣传工作,有一定写作能力的检察干警吸引到宣传队伍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宣传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宣传人员的新闻写作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要健全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检察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检察宣传工作水平,确保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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