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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双鸭山市政府、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字号】双政发〔2017〕13号【发布日期】2017.11.09【实施日期】2017.11.09【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更好地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6〕84号),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决定共同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5日上午8:00-11:30。 
二、活动地点 
市中级法院一楼会议室、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 
三、参加人员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负责人或法制工作主管领导,以及本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或从事复议、应诉的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 
1.市政府通报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2.市中级法院通报2017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3.市中级法院通报行政案件典型案例; 
4.市政府、市中级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答记者问。 
(二)旁听一起行政案件法庭庭审。 
(三)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高度重视本次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参加活动走近司法、了解司法、理解司法、助力司法、借力司法,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具体承办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报市法制办。市法制办联系人:国林峰;电话:4241237、15046907595,市中级法院联系人:杨亮;电话:6168173、13904885261。 
附件:全市开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活动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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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容 | 
负责人 | 
主持人 | 
参会人员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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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 | 
7:40-7:50 | 
参加活动人员带旁听证到市中级法院北侧门报到、 
进入一楼会场。 | 
国林峰 
杨利国 | 
市中级法院政治部 |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负责人或者法制工作主管领导,以及本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或从事复议、应诉的工作人员。 | 
市中级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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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9:00 | 
市政府通报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 
张守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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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介绍2017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 
李青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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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通报行政案件典型案例。 | 
祝玉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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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市中级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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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旁听行政案件庭审。 | 
骆忠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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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 
杨 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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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1:30 | 
活动结束,回收旁听证。 | 
杨舒然 
李 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