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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开展2015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部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字号】黔高法〔2015〕8号【发布日期】2015.01.14【实施日期】2015.01.14【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2015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法[2014]314号)的部署要求,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更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全省法院2015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律师

一、活动目标

全省法院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不断推进我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总体目标,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廉洁司法警钟长鸣,通过此次集中教育进一步使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到司法腐败行为对司法公信力和国家法治建设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对惩治自身内部发生的司法腐败现象“零容忍”的坚强决心,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以公正廉洁司法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二、具体措施

各级法院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等措施,扎实开展全省法院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

(一)制定活动方案

责任单位: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确保完成此次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由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按照最高法院的通知要求,制定全省法院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即本实施方案),并以省法院文件形式印发全省法院贯彻落实。

(二)认真组织学习

责任单位:全省中级、基层法院、省法院机关各部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各级法院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学习、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纪律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关于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讲话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贵州省委政法委执法办案“五严禁”》等纪律规定,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增强严格遵纪守法、坚持廉洁操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规范司法执法行为。

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学习记录,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本院各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三)开展廉政教育

责任单位:全省中级、基层法院、省法院机关各部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完成时限:2月28日前。

各级法院要召开一次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围绕司法廉洁教育进行深入动员,2014年有干警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法院要向干警通报案件情况和处理结果。纪检监察、政工、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观看反腐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廉政知识竞赛、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展等形式组织一次廉政教育活动。要采取正面宣传我省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先进典型事迹的方式传递正能量,利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警示教育中,各级法院各部门要组织干警通读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五辑)》,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底线思维和自律意识。

(四)查找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全省中级、基层法院、省法院机关各部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针对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六难三案”问题入手,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以及个人在遵守纪律、作风建设、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本单位、本部门以及个人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进行梳理归类。

(五)认真总结提高

责任单位:全省中级、基层法院、省法院机关各部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各级法院及内设机构和个人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达到加强制度建设,预防廉政风险的目的,不断推进全省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省各级法院及内设机构,要认真总结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情况。各级法院要将开展此次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情况,书面层报上级法院,各中级法院务必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本地法院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总结报告报送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 省法院监察室须拟写全省法院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总结,于4月20日前报最高人民法院。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法院党组要把开展此次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各级法院的政工、纪检监察、宣传部门和其他内设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在此次教育活动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律师

(二)认真检查,加强督促。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要全面掌握辖区下级法院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政工、纪检监察部门要掌握本院机关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教育活动走过场。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省纪委的要求,针对2015年元旦至春节期间全省法院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纪律作风情况,认真开展一次专项审务督察工作,确保全省法院干警过一个祥和、廉洁的节日。

(三)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各级法院在教育活动中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思想实际,采取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上党课、开展谈心活动、组织心得体会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此次教育活动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节日期间“十不准”、以及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有关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工学矛盾,在认真开展教育活动的同时,确保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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