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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20.09.24【实施日期】2020.09.24【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市高级法院报告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总体情况

五年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我市“四个中心”建设,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充分发挥司法主导作用

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案件241686件,审结225557件,收结案数量年均增幅超过30%。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最全面,案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专门管辖的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每年收案量逾万件,2019年全年的收案量首次超过2万件,总数为23041件。

一是依法保护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市法院审理的专利等技术类案件,涵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全部五大新兴领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重要指示,依法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促进我国专利审查质量的提升。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高新技术和前沿领域技术成果的司法保护。西电捷通与索尼公司标准必要专利案、苹果公司与高通公司专利侵权案、路虎公司与江铃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案、美国超导公司与华锐风电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纠纷案等国内外高度关注案件的依法审理,提升了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形象,增强了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参与权、话语权、主动权。

二是依法保护文化创意成果,促进文化创新和新型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审结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著作权案件141303件,占知识产权案件的62.6%,依法保护文化创造者权益。在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中,判赔数额达500万元;在《锦绣未央》著作权案中,全额支持原告提出的1000万元赔偿请求。积极探索创新成果司法保护新规则、新标准,例如通过全国首例新类型案件的审理,明确体现独创性智力劳动成果的短视频等可以构成作品予以保护。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裁判,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善恶观,反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之实,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三是依法保护商标权,惩治不正当竞争行为,培育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审结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垄断案件70430件,依法制裁假冒商标、攀附商誉、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妥善审理了涉及老字号保护的“内联升”“一得阁”等案件、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耐克”“茅台”等案件,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长城铁花”等案件,强化了知名品牌保护,有效助推北京“老字号”商标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制裁侵害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卓路文化公司诉新赛点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案中,对盗用企业信息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确定了799万元的赔偿数额,有力维护市场秩序。

(二)创新工作体制机制,破解司法保护难题

一是依法加大制裁力度,破解侵权成本低的难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的重要指示,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使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的类型、创新程度及其市场价值相适应,切实保障权利人获得充分赔偿。判决的平均赔偿数额较此前五年有明显上升。其中商标案件的平均判赔数额从2015年的118526元增加到2019年的417823元;专利案件从428056元增加到619078元;著作权案件从25443元增加到39645元;不正当竞争案件从434624元增加到846845元。市高级法院审理的涉金庸武侠小说游戏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判赔1600余万元。针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在炎黄盈动公司诉亚马逊通公司等侵害商标权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赔偿经济损失7646万元。在依法制裁民事侵权行为的同时,依法严惩侵害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48件,审结629件。通过审理惠普硒鼓假冒注册商标罪案、销售盗版网络游戏《巨石海南麻将》侵犯著作权罪案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

二是提高审判效率,破解维权周期长的难题。创设技术调查官工作机制,并实现全市三级法院共享共用。强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等临时措施的适用,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全市法院专利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长为274.5天,其中,发明专利一审案件审理效率在全球入评城市中位列第一。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创新纠纷解决方式,建立e版权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云联”机制。不断完善“繁简分流”机制,采取速裁组、集约送达等工作机制。2018年全市法院有3个知产速裁审判团队结案数超千件,最多一个团队结案数达到2411件。2019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商标速裁团队全年结案8502件,人均结案量达760件。

三是正确运用证据制度,破解当事人举证难问题。依法合理确定举证责任,督促掌握证据的一方当事人积极提供证据,积极运用文书提供命令、举证妨碍等制度。五年来,全市法院在多起案件中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全额或高额支持权利人的赔偿请求。在“墙锢”商标侵权案中,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判赔原告600万元。提倡诚信诉讼,对提供伪证、虚假陈述、毁损证据等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在“家家”商标行政案中,对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和虚假陈述的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在青岛科尼乐机械公司专利侵权案中,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保全裁定的当事人处以50万元罚款。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首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专门化建设。加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设,2014年11月建院以来,审结各类案件89742件,结案数量年均增幅达到41%,为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发挥了开创性作用。建设北京互联网法院,2018年9月成立以来审结网络知识产权案件50786件,打造了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互联网司法平台,促进了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和网络强国战略实施。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将各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到6家城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管辖,形成了知识产权审判新格局。

二是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通过移动微法院、云开庭、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等措施,开展线上立案、线上送达、线上开庭,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友好、低成本、高品质的在线诉讼服务。截至今年8月,全市法院线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2万件,北京互联网法院线上开庭率超过99%。运用区块链技术建成“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实现作品侵权取证、诉讼认证“一站式”流程,提高了电子证据证明力。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智慧审判有力助推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有序开展。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组建多样化的审判团队,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强化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建立院庭长权责清单制度,实现审判监督管理“全程留痕”。为破解裁判标准不统一难题,先后发布《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等一系列业务指导文件,明确法律适用标准。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观座谈,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与创新主体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保护新需求不相适应。当前,创新创业者和社会公众对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量和效率的需求越来越高,对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全市法院多措并举努力破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三大难题,但这三个问题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距离全面满足创新主体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发挥程度与全面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客观要求存在差距。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日益受到创新产业和创新主体的重视,我国专利、商标申请量持续攀升,仅以2019年为例,我国商标申请量达784万件、专利申请量达374万件,较2018年分别增长46.9万件、4.3万件。持续增长的申请量使得授权确权类纠纷也不断增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更多挑战和更高要求。此外,对于大量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现有的商标注册制度和现行的法律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有效遏制商标抢注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知识产权纠纷,是全市法院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强化司法和行政的衔接,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提升全市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真正实现“七位一体”的大保护格局,是全市法院面临的重要任务。

三是审判体制建设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对于统一审判标准、推进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协调衔接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无刑事案件管辖权,北京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尚未建立,影响了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的发挥。此外,“京津冀”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将有利于提升技术类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但目前此项改革措施尚未得到有效落实,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的改革创新有待深入推进。

四是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与案件数量和审判任务不相适应。近五年,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年均增幅超过30%,法官年人均结案逾300件,居全国第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互联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审判力量亟待增强。此外,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人才流失问题依然存在,吸引、留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干部梯队培养和人才可持续发展有待加强。

五是审判队伍整体水平与科技创新发展现实要求不相适应。北京法院审理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占比约30%,当事人涉及9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国际知名企业和知名商标以及巨额标的案件不断增多,案件审理影响重大。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化趋势要求法官具有全球视野和自主参与国际交流的能力和水平。如何顺应知识迅速更新、实践快速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素质和审判能力,通过司法审判向世界展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增强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话语权,让北京成为各国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是未来进一步做好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随着新兴技术和创新产业的迅速发展,涉及新技术、新业态、新类型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涌现,疑难复杂案件层出不穷,许多案件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些都对法官的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措施

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事关我市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和审判水平,继续为我市“四个中心”建设保驾护航。

(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一是积极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强保护、大保护格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找准审判工作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着力点,为首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秉持创新服务理念,妥善处理保护著作权与促进信息网络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对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和促进文化产业的经营与传统文化的传承。加强专利权等科技成果保护,研究标准必要专利等新型疑难问题,积极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依法处理涉冬奥会知识产权案件,积极与组委会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全力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成功举行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障。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障权利人获得充分赔偿。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作用,实现以补偿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双重效果,保障权利人恢复到无侵权行为时应有的市场利益状态。认真学习、依法适用《民法典》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加大对故意、重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制裁力度。

三是依法适用诉讼保全措施,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完善和积极运用临时措施制度,充分发挥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制度效能,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创新调查取证方式,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向律师颁发调查令。对于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法及时受理和审查,遵循兼顾及时保护和稳妥保护的精神,合理平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利益。对于抗拒保全的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更加充分地配置运用司法资源,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

一是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进一步落实以案件核定编制,根据各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受理数量、增长趋势、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建立分类管理、定向培养、跟踪考核、适时调整相结合的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力量持续增强。

二是加强审判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思想和作风建设,不断培养出更多政治坚定、清正廉洁、业务精通的专家型法官和业务骨干。为人才成长搭建平台,营造钻研业务、致力审判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专家型法官、业务骨干的引领作用,发挥人才专长和经验优势。加大对年轻法官、法官助理的培养力度,使其尽快成长为审判中坚力量。

三是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充分运用专题培训、专题研讨、在线培训、视频会议、庭审观摩等形式,打造学习型审判队伍,适应知识迅速更新、实践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通过有计划、成体系的系统培训,提高事实认定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纠纷化解能力,并及时化解、纠正审判中的知识盲点和认知偏差。

四是适时推进“京津冀”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京津冀”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的准备工作,在前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开展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市法院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全面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北京“四个中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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