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北京高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字号】京高法发[2014]78号【发布日期】2014.02.10【实施日期】2014.02.10【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重大敏感案(事)件是指具有敏感因素或引起广泛争议,社会关注度高,已经或者可能引发舆论炒作,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事)件。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水平,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确保依法、及时、稳妥、有效地应对重大敏感案(事)件,保障司法公正,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北京法院工作实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监督指导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1、高级法院设立北京法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高院领导小组)。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及监督指导工作由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其他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范围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高级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新闻宣传办公室、监察室和法警总队,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及监督指导工作。

2、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设立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联络员,由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监督指导沟通联络事宜。

3、北京法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级法院办公室,其工作职能为信息汇总、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工作方案落实等。

4、高院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根据重大敏感案(事)件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召集有关高院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联络人组成联席会,研究部署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相关工作。联席会会务组织工作由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处置原则

5、属地管理,层级负责。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遵循属地原则和层级负责制,由事发地法院直接负责。高级法院对全市法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提供支持保障。

6、提前预判,及时处理。全市法院都要建立重大敏感案(事)件台帐和预警监测制度,在审判工作各阶段和环节都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开展风险评估和预判。对属于重大敏感案(事)件的,要立即制定处置方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准备工作。

7、依法处置,公开公正。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要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坚持实体公正,保障程序正义,依法维护和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深入贯彻司法公开原则,能公开的工作环节一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掌握新闻舆论主动权,及时发布真实准确权威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公众猜测、舆论炒作。

8、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一经发现重大敏感案(事)件,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和工作方案按保密要求报同级党委和市高级法院。高院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9、严明纪律,严格责任。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在处置过程中,存在瞒报、漏报、缓报情形,或因拒不执行工作方案,影响重大敏感案(事)件妥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严格追究责任。

三、工作机制

10、联络机制。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要设立相应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组织机构,与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固定工作联系,确保沟通渠道安全、通畅、快捷,及时上报重大敏感案(事)件线索、处置方案、工作进展、处置效果等,第一时间传达高院领导小组的指导意见和工作部署。

11、预案机制。全市法院都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确保本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健全,方案完善,人员在位。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工作配合,提高现场指挥、舆情应对和协调保障能力。

12、台帐机制。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北京法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台帐,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台帐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全程跟踪处置工作进展。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应建立本院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台帐,准确掌握数据和情况,做到上下一致,件件对应。

13、信息报送机制。建立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通畅,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高院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在有关情况发生或处置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向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情况紧急的,应随时发生随时上报。

14、舆情监测机制。舆情监测工作由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统一协调负责。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应至少设置1名专职网络舆情监控员,及时发现有关重大敏感案(事)件的网络舆情,第一时间通报本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机构。经研判后,视情况上报高院领导小组对应成员单位。

15、舆论引导机制。对已经引发舆论炒作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应根据《北京市法院敏感、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预案》,认真做好舆情研判、应对和引导工作,把握好信息发布的时机、方式和节点,确保把关键的案件事实证据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讲清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打消群众疑虑,确保负面舆情不激化。

四、工作流程

(一)评估与预判

16、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在立案、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应开展评估和预判工作,认为可能属于重大敏感案(事)件的,应立即报告高院领导小组对应成员单位。该成员单位经研判后,认为情况重大敏感,需要高院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的,应及时报送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17、高院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正在办理的案(事)件或者经审查重大敏感案(事)件线索来源,发现下级法院办理的案(事)件可能属于重大敏感类型的,应及时报送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报送与转办、督办

18、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重大敏感案(事)件接收转办组,随时接收高院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报送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有关情况和工作方案,并向高院领导小组报告。

19、接收转办组根据高院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第一时间向报送单位或部门反馈高院领导小组研究作出的处置意见;根据处置需要,通知通报其他单位、部门或转交其他有关单位、部门办理;视情况,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委。

20、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督办组,建立重大敏感案(事)件台帐,根据高院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检查督促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三)处置

21、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组织机构在市高级法院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应向高院领导小组对应成员单位详细报告案(事)件背景、审理、稳控、人员处置、舆情应对、内部请示等情况和预案,并根据事态发展,随时报告情况变化和工作进展。

23、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高院领导小组的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有序参与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及时向高院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处置结果。

23、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要严格依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方案应按照案(事)件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四)指导和督办

24、高院领导小组根据案(事)件类型可以指定高院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处置工作的后续指导和方案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

25、对情况紧急的重大敏感案(事)件,高院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召集高院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研究确定处置工作方案,指导相关法院开展处置工作,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委报告相关情况。

26、对特别重大的敏感案(事)件,经高级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委报告后,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委指导开展处置工作。

(五)总结

27、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应及时总结处置经验和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报告报送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28、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组长或副组长的意见及时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梳理线索、研究方案、解决问题,适时提请高院领导小组会议决议有关事项。

29、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方案的上传下达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30、全市各法院院长是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监督指导第一责任人,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线索来源、工作流程等由各法院参照本管理办法自行确定。

附件1

北京法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一、高院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长:慕平

2、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明达

3、领导小组成员:翟晶敏、孙力、吴在存、高晓陵、孟祥、安凤德

4、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执行局、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未审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申诉审查庭、赔偿办、办公室、审管办、新闻办、监察室、法警总队

二、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院办公室,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玉良担任。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重大敏感案(事)件接收转办组和督办组,接收转办组负责人李旸,督办组负责人孙之斌。

高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日联系电话:85268200

领导小组办公室节假日期间值班电话:85268123(昼夜)

领导小组办公室节假日期间传真电话:85268124

附件2:重大敏感案件报告样式

关于×××一案的处理方案

基本案情

案件敏感事由

工作方案

1.总负责领导

2.审理包括庭审方案

×××

负责人:联系人:

3.相关人员(指与案件相关人员,如不同案处理的共犯等等)处理方案

负责人:联系人:

4.稳控方案

×××

负责人:联系人:

5.舆论应对方案

×××

负责人:联系人:

6.内部报批程序

×××

负责人: 联系人:

7.其他问题处理

附件3:重大敏感事件报告样式

关于×××一事的处理方案

事件经过

事件敏感事由

工作方案

1.总负责领导

2.事件处理方案

×××

负责人:联系人:

3.相关人员(指与事件相关人员,如不宜一并处理的其他人员等等)处理方案

负责人:联系人:

4.稳控方案

×××

负责人:联系人:

5.舆论应对方案

×××

负责人:联系人:

6.内部报批程序

×××

负责人: 联系人:

7.其他问题处理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