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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关于加强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青年干警的培养和成长,事关首都法院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目前,全市法院35岁以下在编干警占42.8%,加上今年新招录人员,将占到49.4%,其中一线审判人员中青年干警将高达77.7%。面对首都法院队伍呈现高学历、年轻化但缺少社会阅历、实践能力的现状,加强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全市法院的一项战略性、紧迫性任务。按照高级法院党组“坚持人才兴院,持续加强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现就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1.总体要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人才兴院”工作方针,紧密围绕首都法院“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工作目标,以引导青年干警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大力实施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创新培养、管理、使用模式,努力将青年干警尽快培养成为适应首都法院工作需要的合格法官,实现首都法院队伍梯队建设的科学化,为首都法院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保障。

2.目标任务。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培养知国情、爱岗位、有能力、肯实干、守纪律的青年干警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应首都法院工作要求、符合青年干警成长规律的培养管理机制;在全市法院营造重视青年干警培养的工作氛围,创造有利于青年干警成长的良好环境;切实抓好青年干警培养的各项工作,努力促使各类人才竞相涌现,大力推动首都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工作原则。在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中,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突出重点、全面提高的原则;培养、管理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加大培养管理力度,搭建有利于青年干警成长的平台,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青年法官队伍

4.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引导青年干警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和司法理念。各法院要针对青年干警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国情、社情、院情和政治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国情现状和首都法院的地位作用,澄清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司法理念和司法为民意识,培养他们热爱审判工作、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促使他们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确保青年干警成长的正确方向。高级法院将开展青年干警思想状况调查,进一步增强工作指导针对性。

5.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提高青年干警的司法能力。要根据青年干警的成长规律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集中培训。(1)加强入门培训,尽快完成角色转变。要在三个月内完成青年干警人门培训。通过高级法院集中培训和各法院分别组织的培训,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职业作风和职业技能;各法院要通过组织到艰苦地区考察体验生活,到立案、申诉审查、审判事务管理部门实习和到派出法庭锻炼等活动,引导他们体察社情民意、认识社会矛盾,增强他们把握大局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变打好思想和实践基础。(2)开展预备法官培训,确保初任青年法官质量。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北京法院预备法官资格统一考试的青年干警,高级法院将组织统一、系统、规范的预备法官培训,各法院要认真落实高级法院规定的培训内容。通过培训,帮助他们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明确司法职业规范、提高司法能力,使其达到初任法官任职要求。(3)开展分类培训,提高青年干警的专业素养。各法院要根据不同岗位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和职业技能,拓宽他们的视野和知识面,使他们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素质能力,并努力培养一批能站在审判前沿的青年人才。

6.完善日常培养工作机制,坚持在工作实践中培养青年干警。对新录用青年干警,要选聘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官担任他们的带教法官,对他们进行为期一年的带教制培养,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困惑、业务上的难题和工作上的困难,促进青年法官健康成长。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有意识地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参与复杂案件审理,承担重点调研课题,接受复杂艰巨任务的考验;采取定期听取思想汇报、集中座谈交流、优秀法官授课、组织集体活动等形式,保持培养工作经常化;开展岗位交流工作,丰富他们的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促使青年干警立足工作岗位,在压力下得到锻炼,加快成长步伐。

7.坚持从严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各法院要对青年干警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做到思想常点拨,发现问题和缺点及时纠正,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官行为规范。要从思想品德、责任意识、办案能力、纪律观念等方面,加强青年干警考核工作力度,并将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和遴选工作紧密挂钩,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青年先进典型事迹,营造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

8.注重因人施用,为青年干警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各法院要针对每名青年干警的不同特点,安排合适工作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潜能。对于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要积极创造条件,大胆选拔使用。各法院要为优秀青年法官参加法官遴选、竞争上岗、优秀人才评选等工作创造条件。

9.努力从优待警,为青年干警踏实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要充分理解和尊重青年干警不同的性格、情趣和爱好,满怀热情地关心青年干警。各法院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为青年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法院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0.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法院要充分认识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成立青年干警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完善院长负总责、政治部(处)主任具体抓、各级领导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1.深入调研,精心制定培养规划。各法院要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切实掌握本单位青年干警的整体状况和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在调研基础上,要从人才成长需要出发,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围绕教育管理、集中培训、日常培养、提拔使用等各个方面,精心制定本院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规划,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途径、责任部门和奖惩机制。各法院应在4月底前,将青年干警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规划报高级法院政治部。

12.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高级法院将在下半年召开青年人才培养工作会,推广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三级法院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各法院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青年干警培养工作的整体合力。

在加强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的同时,各法院也要通过各种措施,充分调动老法官、老干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审判经验丰富、肯于吃苦奉献的优势,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培养工作,努力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推动首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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