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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邮政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部门】国家邮政局【发文字号】国邮发[2016]34号【发布日期】2016.03.30【实施日期】2016.03.30【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全面提升国家邮政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各省局)。

二、本办法的考核内容包括各省局的财务制度建设、机构能力建设、预算管理、决算管理、财务基础工作等方面,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按照《省级邮政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执行。

三、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国家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每年年终,各省局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对照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附上必要的说明材料,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国家局办公室。

说明材料主要包括: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有关数字口径的解释或说明;相关佐证材料目录及内容;其他需要补充或说明的内容等。

各省局每年报送的财务管理工作总结及本省《省级邮政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是工作考核的主要基础数据信息材料。

各省局对自我考核情况及相关说明材料、数据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扣减考核分数并通报批评。

(二)国家局考核。国家局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记录对由国家局直接评分项目进行打分,并对各省局上报的数据信息、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对相关数据及工作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审定后的省局自评项目分数与国家局直接评分项目分数形成综合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分数60分以下(不含60分)以及因财务管理工作事项受到党纪、行政或法律处罚的省局,当年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四、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结果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二)对考核结果前五名的省局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并适当增加省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得分;对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省局进行约谈,并适当扣减省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得分。

(三)考核结果作为各省局年度预算安排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邮政局系统部门决算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局办发〔2009〕43号)、《国家邮政局预算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国邮发〔2013〕134号)同时废止,市(地)邮政管理局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由各省局自行制定,报备国家局办公室。

附件 省级邮政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20××年度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自评分数

评定分数

备注

一、制度建设

15

截止20××年底财务制度建设情况

     

(一)基本制度建设(12分)

12

1.财务管理办法、费用支出管理细则、预算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4个管理办法每制定一个得2分,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等4个管理办法每制定一个得1分。

   

若为转发文件,则必须提出符合本省情况的详细落实要求。

(二)其他制度建设(3分)

3

2.除以上管理办法外,再多制定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若为转发文件,则必须提出符合本省情况的详细落实要求。

二、机构能力

14

截止20××年底财务机构能力建设情况

     

(一)岗位设置(6分)

4

3.预算、核算、出纳、资产等财务管理岗位职责细化分设并符合内控要求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2

4.配备编制内专职财务人员得2分。

     

(二)从业资格(8分)

6

5.一般财务工作人员(含派出机构报账员)都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得6分,每1人不具有扣2分,扣完为止。

     

2

6.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得2分,否则不得分。

     

三、预算管理

30

20××年当年度预算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6分)

3

7.预算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审查。预算控制数、项目名称和科目代码等基本信息、项目文本、项目支出计划、绩效指标等不正确、不完整或不合理的,预算会审时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2

8.一上、二上预算未按时上报,扣1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1

9.省局在收到国家局预算批复后15天内(自发文之日起)转批得1分,否则不得分,无独立核算下属单位的省局不参评此项。

     

(二)预算执行(10分)

3

10.本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序时进度4%扣1.5分,高于序时进度6%扣1分,每年度6月及10月各考核一次。

不需自评

   

4

11.所属市地局平均预算执行率低于序时进度4%扣2分,高于序时进度6%扣1分,每年度6月及10月各考核一次。

不需自评

 

北京、上海、海南三个单位将本条分值合并至上一条执行。

2

12.无年度预算支出计划或预算支出计划不全的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1

13.被国库集中支付监控系统警告的,出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及时性(6分)

2

14.房租台账和汇总表是否按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晚报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1

15.请款计划晚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1

16.结转结余资金情况是否按时上报,每晚报一次扣0.5分。

不需自评

   

1

17.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信息统计报表未按时上报,一次扣0.25分,按季度考核,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1

18.其他临时性工作,晚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四)工作准确性(5分)

1

19.请款计划报送有误,每条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1

20.结转结余资金情况是否与国库保持一致,否扣1分。

不需自评

   

1

21.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信息统计报表有误,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1

22.房租台账、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是否一致,一个单位不一致扣0.5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1

23.其他临时性工作,错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五)绩效管理(3分)

1

24.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办法或操作细则,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25.绩效目标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26.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或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得1分,否则不得分。

     

四、决算管理

14

20××年当年度决算管理情况

     

(一)工作准确性(5分)

5

27.与国库对账无误得1分,账表一致得1分,上下年一致得1分,其他每错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二)决算说明与分析(6分)

3

28.填报说明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原因详细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不需自评

   

3

29.报表分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深刻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不需自评

   

(三)工作及时性(2分)

2

30.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得2分,逾期报送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四)决算批复(1分)

1

31.省局在收到国家局决算批复后15天内(自发文之日起)转批得1分,否则不得分,无独立核算下属单位的省局不参评此项。

     

五、基础工作

27

20××年当年度财务基础工作情况

     

(一)固定资产管理(10分)

2

32.所有实物资产均粘贴固定资产卡片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33.新增固定资产应及时入账(自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入账),每存在1件资产未及时入账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

34.年底前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并出具盘点报告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35.按时上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表得0.5分;全部正确得1分,每有一处错误扣0.5分,扣完1分为止;上报格式正确、内容完整得0.5分。

不需自评

   

2

36.按时上报国管局资产决算报表得0.5分;全部正确得1分,每有一处错误扣0.5分,扣完1分为止;上报格式正确、内容完整得0.5分。

不需自评

   

(二)财务信息化(5分)

2

37.NC财务管理系统账务、报表、资产、工资、预算执行、项目库等6模块全部启用得2分,每存在一个模块未启用扣0.5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2

38.部门预算软件中项目清理结果、一上、二上、结转结余资金数据丢失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1

39.政府采购计划管理软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等密码丢失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不需自评

   

(三)财务报表(4分)

4

40.月报在每月7号之前报送得1分;全部正确得2分,每有一处错误扣0.4分,扣完2分为止;有季报分析得1分,无季报分析不得分。

不需自评

   

(四)财务检查(2分)

2

41.年度内财务检查覆盖50%(含50%)市(地)局得基础分1分,多检查1家得0.5分;无独立核算下属单位的得基础分,开展1次财务自查的多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五)财务培训(2分)

2

42.年度内开展1次财务培训得1分,多培训1次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六)公务卡(1分)

1

43.所属市地局全部办理公务卡并正常使用得1分。

     

(七)现金、银行账户、票据及会计档案管理(3分)

1

44.银行账户和票据按时年检各得0.5分。

     

0.5

45.每月进行现金盘点并制作现金盘点表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0.5

46.按月与银行对账并制作余额调节表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1

47.会计档案保管整齐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六、加分项目

5

20××年当年度财务工作情况

     

(一)罚没款返还(2分)

2

48.全省罚没收入地方财政返还比例50%以上加2分。

     

(二)地方横向拨款(2分)

2

49.省(区)局所辖50%以上单位取得地方横向资金支持的加2分;直辖市本级取得地方横向资金支持的加2分。

     

(三)罚没收入管理(1分)

1

50.落实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制度加1分。

     

总计得分

105

       

注:加分项目,若达标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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