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运入动物及其产品指定道口的通告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发文字号】沪府发[2013]52号【发布日期】2013.07.19【实施日期】2013.08.01【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为加强对动物及其产品的疫病防控和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调整部分运入动物及其产品指定道口,具体如下:

一、将原指定的金卫道口调整到新联道口,从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金卫道口不再承担相关职能。

二、将原指定的牛棚港道口调整到向化道口,从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牛棚港道口不再承担相关职能。

三、调整后,本市指定运入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境道口为:

葛隆道口、安亭道口、白鹤道口、西岑道口、枫泾道口、洋桥道口、新联道口、向化道口。

四、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本市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随车携带产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等有关证明,并从上述指定的道口运入,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凡违反规定未从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其产品的,由公安或交通港口等部门进行劝阻;不听劝阻强行运入的,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依照《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的规定,对运输活动中的承运人予以处罚。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