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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发[2012]25号【发布日期】2012.12.13【实施日期】2012.12.13【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宪法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坚持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各级法院要建立完善院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积极倾听群众意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完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切实方便当事人及时有效查询相关案件信息。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坚决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建立完善专门法庭,方便群众诉讼。

二、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中级以上法院要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司法信息。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依法公布相关情况,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制度,建立健全法院开放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高度重视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特约人员的咨询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微博发布管理制度,有条件的法院要适时开通工作微博,加强与网民的沟通互动。建立完善法院民意沟通信箱,对收到的各类信件要安排专人整理归纳,落实承办部门,及时向群众反馈。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机制。

四、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切实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对确需召开的会议,原则上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会议活动要厉行节约,不得赠送礼品、纪念品,严格禁止借召开会议之机到风景名胜区公费旅游,严格禁止在高档酒店召开会议,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等。

五、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数量。减少各种资料汇编的印制,严禁以培训班、会议的名义印制各种资料汇编。提倡行短文,严格控制文件字数,反对奢华文风。大力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倡导无纸化办公,可以通过传真下发的材料不再印制纸质文件。

六、改进调研工作,增强调研实效。各级法院领导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调研。调研活动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用警车开道,原则上在法院机关食堂就餐。严禁在调研过程中收受各种礼品、纪念品、土特产等。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质效,突出调研重点,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切实规范对各级法院领导调研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一般性调研活动不作宣传报道;对确需宣传报道的重大调研活动,要注重根据工作需要和新闻价值,合理安排报道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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