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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司的调查问卷是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律师,您好,我公司的调查问卷是其他公司拿来的,当然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是我公司的一名员工冒充受访对象取得的调查问卷。现在对这份调查问卷我们进行了使用,把问题稍作了一些修改,问题的次序也进行了调整。在使用问卷过程中,我公司的另外一名员工把这个情况告知了对方,还告诉对方我公司向客户收取了五万元调查费,现在这份调查问卷的设计者要求我公司支付两万元的问卷使用费,否则就要起诉我公司侵犯著作权。

由于这次市场调查还没有完成,如果问卷的设计者起诉,我们的客户势必不再和我公司合作。我们感到很疑惑,市场调查问卷又不是书稿,虽然我公司也觉得照搬他人设计的调查问卷有点不妥,调查问卷本来就是发放给社会公众的,具有公开性,如果没有事前申明,使用一下也不至于就侵犯了著作权啊?

沈洁律师答复制作或者设计调查问卷的人是否具有著作权,要看《著作权法》是否把它纳入保护的范围。对于通用类表格、时事新闻、法律法规等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调查问卷显然不属于这一类。

调查问卷是设计者或者制作者根据市场调查的需要,为了达成调查目的,根据自己或者客户的需要,设计或者制作的问卷。这种问卷是制作者花费了一定的精力,甚至是财力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文字内容,加入了制作者的智力活动,符合智力成果的特征。

《著作权法》不可能把所有的著作名称、特征一一表述,沈律师认为调查问卷也是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故而你公司擅自使用他人设计的调查问卷属于侵权行为。

现在著作权人向你们提出收取一定的稿费,也不失为解决纠纷的一种办法,如果你们觉得费用高了,相互间还可以协商。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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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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