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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解答什么是离婚时隐瞒的财产

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特别是一些不掌管家里经济大权,丈夫又经商的妇女来说,她们最关心的是配偶是否有隐瞒财产的行为,在有些案件中配偶一方提出“净身出户”,即放弃家庭共同财产,留给女方要求离婚,而女方确有怀疑丈夫有隐瞒、转移财产的行为。律师

关于隐瞒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律师

据此沈洁律师认为隐瞒财产的目的就是要多分财产,让对方少得利益,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例举了几种手段,主要是减少夫妻共同财产,比如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行为,多增加债务为自己多分得财产。案件中损毁财产的非常罕见,我们办理过一起外地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男方将车辆打砸损坏的纠纷。更多见的是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手段。律师

隐藏主要隐藏家庭一些贵重的首饰、字画、古董等动产;转移主要是对存款、股票、有价证券的提取、转存或者转给近亲属;变卖主要是针对房产,往往将房产变卖给自己一方的近亲属,当然也有通过房产中介变卖给善意第三人的行为,而伪造债务更是常见,往往提供一些一方亲戚朋友的借款证明,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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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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