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离婚转移首饰、家电、字画古董等财产

关于动产,离婚案件当事人采取的方式多为转移,比如将家中贵重的电子产品、首饰、实物金条、字画、红木家具、名人字画等转移到其他地方存放,比如父母家、亲戚家、朋友家,甚至有专门租赁仓库存放的。比如以下有两个案例:律师

案件一,张某的父母是从事红木家具经营的个体户,在张某结婚时,其父母赠与夫妻两人一套红木家具(以结婚录像张父的致辞可以证明家具是赠与夫妻二人的),在结婚录像中还可以看到家具的数量和款式,从平时的家庭照片及摄像中均可以看到该套家具摆放在夫妻二人的住所。后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女方提出要求分割张某父母赠与二人的红木家具,张某称这套家具是摆放在浙江父母家中的。女方则认为是张某将家具转移到了男方父母家中,要求分割。律师

案例二更为常见,即离婚时一方将家中购置金银首饰和实物金条转移。对于这类案件,不能仅仅是称对方转移了财产,首先要证明财产的存在,比如一些购物的发票、刷卡的记录,至于不规范的收据又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证据就存在瑕疵;其次要证明财产的所在地,或者目前由哪一方控制或者掌握。律师

对于动产证据是非常容易被转移的,与其事后举证对方转移财产,沈洁律师建议不如先一步控制财产,此后再进行分割,否则即便证明财产曾经存在,由于不能举证对方转移了财产,离婚诉讼中法官倾向于保留诉权,不予处理的方式。律师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