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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分居

在一起老年人离婚诉讼中,沈洁律师发现老先生虽然已经和妻子分居已久,但因为住房条件的限制,两人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老先生所谓的分居仅仅是分床而已。夫妻分居满2年,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感情破裂又是法院判决离还是不离的依据,那么什么是婚姻法上所提到的夫妻分居呢?律师

分居(Separation)又译作别居,亦称桌床离异(divorce from bed and board),我国承认“事实分居”的,但这种做法难以辨别真假。

分居有地理空间上分居,比如有工作出国等原因造成的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但地理意义上的分居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沈洁律师认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而形成的分居,表现为在外租赁房屋居住、住亲戚家等。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分居必须基于感情不和。律师

“分居两年”起计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参考三个月以上称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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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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