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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对部分财产的分割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判决

毛女诉陈男离婚纠纷,双方六年多前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婚后陈男偶尔玩玩游戏消遣,婚后第三年开始陈男沉迷于网络游戏。毛女想生育子女,但是陈男不同意生育子女,为此双方经常发生矛盾。毛女认为涨幅没有家庭责任感,一年前双方因家庭矛盾毛女再次起诉离婚。大半年前毛女曾经到法院起诉过一次,法院以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为由,驳回了毛女的离婚请求。现她以为夫妻没有和好为由再次起诉。律师

陈男认为自己没有沉溺于网络游戏,关于生育孩子,陈男只是想等各方面条件稳定后再考虑。2011年夫妻发生矛盾后,2012年妻子离家,至今分居,尽管经历了一次离婚诉讼,陈男仍不同意离婚。

法院查明自毛女上次起诉离婚后,双方之间的关系未得到改善,毛女再次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律师

婚后双方和男方母亲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2007年购置价格为46万,贷款6万,产权登记在三人名下,由于涉及到案外人男方母亲的利益,法院对房产不予处理,待离婚后另行解决。律师

双方对部分财产达成一致,在上述房屋内的电视机、冰箱、微波炉、洗衣机、音响、吸尘器、咖啡机归女方所有,其他家具、空调等归男方所有。在女方处的照相机归男方所有。在男方处的阿富汗猎犬归男方所有,一次性给付女方1500元作为补偿;在男方名下的保险归男方所有。案件审理过程中即便双方无法对所有的财产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或者对是否离婚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但女方已经第二次起诉,故而法院对财产进行了审理,双方对部分财产的归属和补偿达成一致,可以按双方的协商结果处理,不能达成一致的部分,由法院判明。律师

双方对于结婚时收取的礼金如何处理,意见不一致。男方认为结婚时的礼金,男方亲属赠送的礼金由男方收,女方亲属赠送的礼金由女方收取,当日女方亲戚来了14桌人,以每桌收取5000元礼金为限,一共收取了7万元礼金,由于举办婚礼的费用是男方出资的,故而要求女方返还7万元。女方认为双方协商一致,各自礼金各自收取,女方本人仅收取了五六千礼金,其他为女方母亲收取,具体数额不清,至于酒席原本说好由男方负担。法院认为男方的主张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分割双方存款以现有存款或者近期内不合理的大额取款为限,要求返还摆酒宴的费用,不予支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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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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