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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冒名顶替离婚,虚假诉讼不能解除婚姻关系

问:律师您好,我和丈夫结婚多年,双方感情不和,由于找不到对方下落,如果我要提起离婚是不是会判决不离婚?如果我找一个长得和我丈夫很像的人冒名顶替我丈夫,在法院同意离婚,是否可行?如果可行的话,我想委托贵单位的律师办理。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这是绝对不行的。如果让他人冒名顶替自己配偶,到庭参加诉讼,并且同意离婚的答辩,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后判决书生效,都会产生双方已经“离婚”的虚假法律后果,然而这份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是自始错误的,即便生效,也可以通过再审程序发回重审,撤销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律师

原审一审的判决也好调解也罢,都是对不存在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作出离婚的处理,而真正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并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如果没有严格查询当事人的身份,或者即便查询了,因为人外貌长相相识而蒙混过关,即便受到欺骗获得了解除婚姻关系,也不能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律师

原审判决如果判决离婚的,在实体上或者程序上存在错误,如果是调解离婚的,在程序上存在错误,故而都应当发回重审。一般来说调解的案件是不会发回重审,调解结果都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后果,故而不应该发生实体方面的错误,只有当调解结案的案件发生程序错误时,才会发回重审。律师

重审的后果就是撤销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双方仍出于没有离婚的状态,此时冒名顶替的一方如果已经再婚的,属于重婚行为。不仅如此还因为扰乱民事案件的审理,将被处以罚款、训诫、民事拘留等处罚。

故而这样的案件我们不建议你去办理,也不承接这样的违法法律业务。对方离家不一定来参加诉讼,但是您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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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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