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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撤诉和好的案件能否马上再次起诉

秦小姐认为自己的丈夫经常忙于工作和应酬,结婚一年多来对自己不闻不问,且秦小姐一直怀疑丈夫是在失恋后才找自己结婚的。她觉得非常痛苦,自己把青春和初婚都给了对方,但对方的态度却是不冷不热。有一次她路过法院,不知不觉就走了进去,神使鬼差地起诉了离婚。律师

后在法庭审理中,丈夫表现的一脸诚恳,他称自己忙于工作,忽视了妻子,应该在给自己一些时间和妻子磨合。听了这番话,秦小姐非常感动,立即撤诉,但撤诉后只过了两周丈夫又是对自己不闻不问的态度,秦小姐决定离婚,她从两人的婚房中搬回了自己的娘家。但她距上次起诉离婚仅仅两个月,去法院立案被无情的拒绝了,故而她找到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为她解决难题。律师

听了秦小姐的陈述,沈洁律师认为离婚诉讼中关于撤诉一定要谨慎,在法院离婚诉讼中,很多法官都会以这次不会判决离婚,建议当事人撤诉,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坚持自己的观点,不予撤诉,至于能否和好,看诉讼后的表现。对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原告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法院都应当受理,但离婚诉讼是特殊的,除非出现了新的情况,否则法院对于原告在六个月内的再次起诉,都不予受理。那什么是新的情况呢?沈律师认为普通人一般不会遇到。当了十几年的律师,沈律师也就遇到一次,就是当事人意图杀害自己的配偶。律师

故而我们就当作离婚诉讼撤诉后,原告是不能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秦小姐认为自己是受了骗才撤诉的,这不能算是新的情况,这只能作为下次起诉离婚时,陈小姐的离婚理由。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称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没有特殊的理由,秦小姐只能耐心再等几个月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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