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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离婚,母亲能否代为起诉离婚

马老太太的儿子在工作中认识了一名安徽籍女性刘某,两人很谈得来,虽然马老太太反对,但她的儿子还是拿了户口本和刘女结婚,婚后两人感情非常好,但马老太太始终不认可这门亲事,时常想让他们两人离婚。后发生了一些纠纷,儿子和儿媳搬走租赁房子居住,后来听说儿子和儿媳打算贷款购房。看着两人共同生活,马老太太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律师事务所咨询,如何让儿子离婚。律师

听了马老太太的咨询,沈洁律师认为只有婚姻的当事人有权起诉或者协议离婚,他人无论是父母还是成年子女,都不能越厨代庖。马老太太认为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来个不到庭审理,她想瞒着儿子起诉到法院离婚,解除他和儿媳的婚姻关系,沈律师认为是不可行的。律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律师

所以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马老太太作为第三人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也没有律师敢接受这样的委托,随意奉劝她不要这样为之,被法院发觉还会处以教育、罚款或着民事拘留。律师

马老太太的儿子和儿媳生活幸福,其没有必要干预他们的婚姻生活,至于马老太太的各种怀疑都是无中生有,提起一个虚拟的离婚诉讼更只是她个人对法律不了解情况下的胡乱想法,经律师劝说,马老太太放弃了自己的想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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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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