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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照相威胁要求结婚,属可撤销婚姻

孙小姐是一名外地的客户,她为了避开认识的人,特地在网上找到沈洁律师,要去法律咨询一件事。原来孙小姐在几个月前参加朋友聚会,因喝得烂醉被同桌的一名男子蒋先生扶到酒店休息,在休息途中,蒋先生拍了她几张裸照,目前他向孙小姐求婚,并称如果孙小姐不同意的,就把她的照片发布出去。律师

孙小姐认为两人并不熟悉,性格上有很多的差异,如果要想结婚的,必须先谈恋爱,再谈婚论嫁。但求婚遭到拒绝后,男方就将裸照发给了她,称如果达不到目的的,就将裸照发布到网上,让他没脸见人,看着自己的裸照,孙小姐是又急又气,但不知道怎么办好。现在距蒋先生给的最后期限还有几天,孙小姐特地求助律师。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干涉。蒋男以公开裸照,损害孙小姐名誉为要写,要求孙小姐作为违背真实意愿的行为,购车胁迫,如果登记结婚的,在结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结婚自愿是婚姻缔结的首要奇纳提,也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可撤销婚姻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都处于对受胁迫当事人私权的注重,热河其他人对不得对婚姻主张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也不能主动宣布撤销婚姻,而另一方当事人,因结婚没有违背其他真实意思,无权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只有受胁迫的一方才可以提出撤销请求。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不同,申请宣告婚姻只能向法院提出,而可撤销婚姻既然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请求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律师

胁迫是可撤销婚姻的唯一法定事由,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和无效婚姻不同的是,可撤销婚姻采取不告不理,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驶撤销请求权。有些婚姻,双方结婚并不是自愿,但睡着时间推移,生儿育一女,双方产生感情,如果在法定期限不请求撤销,婚姻就获得法律的任何和保护,以后想解除婚姻,需要通过离婚的方式。受胁迫结婚的一方撤销婚姻的,应当子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的一年内提出。行驶撤销婚姻的请求期限是一种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律师

可撤销婚姻,从结婚时起来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驶中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去哪里,不和承担夫妻义务,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产生引擎关系。可撤销婚姻的给当时人取得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如果形成共有产的,分割财产时并不是将财产平均的一分为二,可以考虑双方对可撤销婚姻的形成和存续有无过错。

从本案来看,男方以为公开裸照对女方名誉造成损害为为要挟,迫使女方违背真是意愿和他结婚,已经构成了胁迫。故而沈律师认为女方可以拒绝,而且对方发布裸照到网上也是有法律责任的,故而不会随便行驶这样的行为。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的,可以在结婚登记后的一年内提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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