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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找了坐台小姐当知己该不该离婚

丈夫找了一名娱乐场所的风尘女子当作红颜知己,李女士就遇到这样尴尬的问题,她特地跨了两个区来咨询我,这可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沈律师建议李女士自行考虑,李女士认为你们专业婚姻律师“见多识广”,判断一下该女子是否和其丈夫有染,是否应该离婚?律师

类似这样的非法律问题,有关于婚姻情感的提问,经常困绕着我们律师,李女士的问题非常典型,当她犹豫不决的时候,她非常希望听见有人说不要离,要以子女幸福和家庭为重,而对于一个男性来提同样问题时,他非常希望律师支持他离婚,他会数落妻子的若干不对,比如对公婆不够好(不是不好,是不够好),脾气倔,不细心等无足轻重的“缺点”,来平衡他已经“出轨”的心情。我们认为是否离婚应当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同时考虑自己是否能够“量大容人”,对方能否“迷途知返”或者“有错必改”。律师

回到李女士的案件,2010年时李女士42岁,她育有两名子女,其中一名17周岁,另外一名仅三岁。李女士自述四年前因意外怀孕,李女士为了挽回夫妻感情(此时夫妻间经常无话可说),决定把孩子生下来,丈夫送她到香港生育,因高龄生产身体不佳,李女士被送往公婆家修养,从此和丈夫一别就是一年半。后李女士根据大儿子的说法,自察不对,回到家中。发觉丈夫和一名KTV的女性来往过密,经常煲电话粥,聊天,以及外出。李女士跟踪了几次发觉双方只不过去喝咖啡、吃饭而已,并没有丈夫和他人开房等事情发生。李女士遂和丈夫摊牌,丈夫称因李女士不在家,他和朋友去唱歌,认识了“妈妈桑”周某,周某自幼家贫,和自己的经历很像,两人家乡也不远,故而经常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而已,周某是自己的“红颜知己”,和周某并无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周某也视他为大哥哥。律师

闻讯李女士要求丈夫和周某断绝往来,丈夫表示这是自己的交友自由,何况自己没做什么对不起李女士的事情,他和李女士结婚久了,李女士经常数落他,两人没有话题,但是他不会作出影响家庭稳定的事情。

我们认为李女士现在的状况还不需要离婚,她可以通过孩子和丈夫加强沟通和交流,比如组织周末短途旅游,一起去拜访亲友,家庭聚餐等方式,还应当通过丈夫的妹妹(李女士和小姑关系不错)多加以劝慰,不要干涉丈夫和他人交往,但是要求其减少交往次数和频率。要求他设身处地考虑,如果他妻子如果和婚外男性交往过密,他作何感想。律师

在我们的办理案件过程中,经常接触到当事人的情感世界,红颜知己和蓝颜知己都是婚姻最大的杀手,中国的社交决定了社会的男女交往的界限,已婚男女过密的交往也会被认为不妥,更何况刚刚打开封建观念没多少年的中国人,很难把握住双方交往的程度,知己成为“小三”的概率是非常大的,即便没有跨过雷池,亲昵的交往或多或少的带有异性相吸,在特地的场合特定的情况下,雷池也许就在不远处,毕竟“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古来只有一人。律师

沈洁律师建议李女士要积极努力挽回夫妻关系,不过其丈夫对李女士的态度表明这个家庭的夫妻关系已经非常脆弱,但也要把握好家庭财产和了解财产去向。2012年夏,李女士的儿子考上了大学,夫妻两人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因为听从了我们的建议,李女士掌握了家庭全部财产的去向,争取了丈夫亲友的支持,在婚姻关系破裂之际表现除了大度和宽容,其丈夫不得不在财产分割上作出较大的让步。虽然说婚姻破裂了,但是李女士还不至于“人财两空”。律师

沈律师提醒:如配偶一方在外找了他人作为“知己”,那么你们的婚姻亮起来大大的红灯,因为你的配偶已经把心里话告诉了其他异性,而不是选择和你交流。虽然未必到离婚的地步,但是要警惕婚姻问题的量变到质变过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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