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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身体的主人,仍为要对婚姻忠实

包二奶、找情人、卖淫嫖娼、一夜情、换偶、3P等等都是对婚姻的不忠诚,成年男女自愿发生性行为,如果是未婚男女,只要不生育子女,那么纯粹是个人的私事,法律也不做出干涉。但已婚男女的婚外性行为不仅受道德调整,还受到法律的限制。在我国的唐代,社会气氛开放,婚外性行为不被视作异端,在宋代则是相反,如今人们对婚外性行为的宽容,说明社会更加包容。网络和移动通信的普及,更是给婚外性行为亮起了绿灯。律师

在上海地区的离婚案件中,除了少部分是无法生育,欠付外债,多数的案件中都有婚外性的存在,有所谓的同居现象,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更多的是婚外情,还有一夜情等,当然极少数是涉及重婚。外遇又被称作为出轨、婚外情、婚外恋。但《婚姻法》调整的主要是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以及重婚。平时说的通奸,第三者,一夜情,姘居,通奸,包二奶,情人,情妇,卖淫嫖娼可能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有重合之处,但也有可能不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包二奶就有可能属于这种情况。律师

有些概念,《婚姻法》并不予以处理,比如通奸,通奸与重婚、同居等的根本区别在于它的隐秘性,当事人不愿被人得知他们的关系,《婚姻法》中也没有禁止通奸的规定,一般认为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

《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准予离婚的理由之一,《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律师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般来说并不触犯刑法,但和特殊的人同居,却会触犯刑法,《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多长时间才算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还没有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7条规定可供参考:《婚姻法》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关系相对稳定,且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律师

虽然人是身体的主人,成年男女自愿发生性行为是个人的私事,但只要违反《婚姻法》,就一定涉及第三人的离异,故而并不是个人的事,并不是私事,在一夫一妻制社会中,对婚外性行为均持否定态度。但在现实生活当中,无可否认婚外性行为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人们在享受自由的时候,千万要守护住最后的底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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