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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和重婚哪个先处理

【离婚法律咨询】冯某和宋某系夫妻,冯某在外结识其他异性,并同居,因此向宋某提出离婚诉讼,宋某立即提出了重婚自诉,法院也受理了,宋某向审理离婚的法官提出了中止离婚案件审理的请求,冯某得知后认为宋某根本没有证据指正自己是重婚,中止审理离婚案件完全是宋某想拖时间不离婚。律师

对于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先后审理顺序,有先刑后民的说法,比如一起交通肇事罪中,被告人先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赔偿,也可以等到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单独提出民事索赔诉讼。如果刑事案件没有结束,法院就民事赔偿诉讼是不会受理的,即使受理了也会中止诉讼,等刑事案件结束后再行审理。律师

但是重婚诉讼与离婚诉讼并非属于离婚是重婚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说法,对于重婚罪因其是持续犯,无论受害方在离婚之前、离婚之后、还是离婚进行当中,只要其有证据证明对方重婚,而且没有超过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完全可以提起重婚诉讼。没有法定的先后顺序,所谓先刑后民所指的案件必须是刑事与民事存在密切关联,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影响到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要求优先于民事案件处理。律师

冯某和宋某的离婚诉讼和重婚诉讼有密切联系,一般来说重婚诉讼的判决会影响到离婚诉讼的判决结果,离婚案件的审理也需要依据刑事重婚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在重婚案件没有审理完毕之前,不适宜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所以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1项第(五)项的规定裁定离婚案件中止审理,等待刑事重婚案件审理结束后再恢复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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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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