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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不想离婚光索赔精神损失可否

吴女士在家中被酒醉的丈夫打了几下,其中后脑勺着地,起了一个大包,但当咨询律师的时候,顾及到平时丈夫还是不错的,并不是太想离婚,但是对于自己受到的家庭暴力,吴女士无法咽下这口气,寻求律师帮助,希望他能够受到惩罚。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吴女士不离婚,是不能要求赔偿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不予受理。”所以吴女士的想法,不离婚,只向丈夫提出精神索赔是没有办法实现的。律师

当然吴女士如果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了伤害,进行治疗花去了医疗费用,那么他是可以向其丈夫索赔,要求其用个人财产向自己赔偿。现在吴女士只是身体上有一些瘀伤,最严重的是后脑勺着地磕了一下,肿起来一块,并没有花费什么医疗费用,所以她是没有办法索赔的。但是如果她受了严重的伤害,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8条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

故而在本起案件中,如果作为配偶的吴女士不提起离婚诉讼,就得不到民事赔偿。按照《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是适用该法条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属于适用法律不准确。在未提离婚诉讼请求情形下,家庭暴力被害人可以依据该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赔偿其损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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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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