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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的人没有户口簿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律师您好,我现在遇到一件难事,我是外地引进上海留沪的大学生,我和原单位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但我工作了两年后从该公司辞职了。公司要求我赔偿,并且扣押了我的档案,不肯开具退工单给我,要求我赔偿三万元才肯办理相关手续。后来我通过劳动仲裁获得了胜诉,取得了退工单,并且将档案关系转走,不过的的户口一下子无处落户,故而一直在原单位的集体户口中没有迁移。此后他们也找过我几次,我都没有理会。律师

现在我要和我的男友办理结婚登记,由于我的户籍在上海,他的户籍在湖南,我们工作地点都在上海,而湖南也不是他的老家,而是他以前读书的城市。考虑到方便我们想在上海办理结婚,由于结婚需要户口簿,考虑到和原单位之间关系很差,他们也不会将户口簿借给我。我该如何登记结婚?

沈洁律师答复:您好,如果你已经在上海购房或者你在上海的亲属中有人同意你落户的,你可以先将户籍迁移至该处,再持有户口簿结婚。律师

第二种办法是如果你有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资料复印件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持有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时必须提交其所在集体的集体户口封面和本人资料页的正本和复印件,以便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如果相关单位不提供正本给当事人,当事人也可持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资料页的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加盖印章,其效力与正本效力相等,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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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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