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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吃喝费用,能否让对方负担一半

冬冬是一名房地产中介,他通过房屋买卖,认识了业主的女儿潇潇,两人非常处得来。冬冬的精明能干,吃苦耐劳,潇潇都看在眼里。虽然这段时间房地产不是太景气,但冬冬通过努力每个月还是有一两单的售房收入,还有十多单的租房佣金收。律师

在恋爱期间,两人有空经常在外面饭店吃饭,难免会花费金额,基本上都是冬冬买单,虽然金额不大,但每次一百两百的开支,一个月合计也要两三千元。有个同事无意间说到,要交上海女孩子做朋友,开支可大了,如果做个开支记录,留好发票,到时候不谈恋爱了,让女方归还自己一半的费用。律师

正好因房屋买卖纠纷,冬冬的客户来法律咨询律师,他也顺便问问自己的法律问题,沈洁律师认为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彩礼,这是可以要求返还的,第二是赠与房屋,车辆。首饰,名贵衣服,是否能返还,具体要看情况,一般来说首饰、物品等小件是不予返还的,车辆和房屋如果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可以要求返还的。第三是小礼物,礼尚往来的开支。这部分费用是无法要求对方返还的。也就是冬冬平时请客吃饭的费用,是不能要求女方返还一半的,负担了就只能负担了。律师

当然如何恋爱期间,两人有书面约定的,则可以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费用。但是在中国恋爱期间签订相应协议的人非常的罕见,几乎没有,只有中外恋情中沈律师见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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