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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彩礼解除订婚后还需要办什么手续

孙男和汪女经介绍人介绍认识,经过半年的交往和了解,双方按照习俗订了婚。孙男根据女费的要求送去了20万元作为彩礼,并且设了几桌酒宴请双方亲朋好友吃饭作为订婚喜宴,他们的订婚获得了周围亲友的认同。律师

后汪女跳槽到某公司上班,和同事张男相处颇欢,确立了恋爱关系,汪女向孙男提出解除订婚,双方分手,并且愿意退还20万元的订婚彩礼。孙男不同意,提出马上结婚,否则要求汪女不仅退还彩礼,还要承担双方交往中的开支五万元,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一百万元。汪女同意承担交往费三万元,但实在无力承担一百万元巨款的精神损失费。汪女在母亲的陪同下咨询律师,解除婚约究竟需要承担那些赔偿?

沈洁律师认为汪女和孙男的订婚关系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也不认可订婚对双方身份的限制,订婚后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婚约关系。当然订婚中收取的彩礼等物品,应当予以退还。也说就是说,双方自愿订婚,法律不予干涉和禁止;双方自愿或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关系,无需经过法律程序。汪女现在可以和其他人交往,并不受到她已经订婚的限制。律师

至于汪女愿意承担双方的交往费用三万元,属于自愿,双方的交往开支,包括吃饭、交通等,法律并没有要求对方取消订婚而返还,现在汪女愿意负担也是可以的。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订婚既不提倡,也不限制,既不保护,也不禁止。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汪女要求终止恋爱关系只需告知对方,孙男无权强行结婚。但因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在双方之间已无财产纠纷,双方之间已经毫无关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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