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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房子:拿房还是要钱

如今的房产价格可谓一路走高,虽然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崩盘说法,但到2011年房价仍是巍然不动,象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中环动兀两三百万一套,内环上千万,连郊环都要奔百万的价格,在离婚时候让很多夫妻犯了难。律师

如果取得房产所有权,必须补偿对方房屋折价款,如果是半套房产的折价款,数额是比较大的,普通的家庭一次性较难支付。何况有些家庭在结婚时候,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而各地房子价格都是上涨的,房子的现值往往大大高于原购买的价格,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将用远远超过购房价值的代价取得全部房产权利。

如果放弃房屋产权,取得房屋折价款,也会遇到对方不能一次性或者短期付款的困惑,要等到对方分几次分几年履行完毕,此时房产价值又上涨了。当然如果对方延期履行的,可以要求支付滞纳金,一半是同期贷款利息的双倍,但在房子疯长阶段,仍跟不上涨幅。律师

当然折衷的方法还有一种,把房屋卖掉,如果双方互相信任,可以自行处理,如果不信任就要委托法院拍卖,这样一来不仅多了很多拍卖和执行的费用,还可能低于市场价很多的价格被拍卖,得不偿失。除此之外,如果一方只有一套房,又不同意出售的,法院不一定会强制拍卖,还要考虑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同住子女的权益。

所以获得房屋产权还是获得房屋折价款,没有绝对的有利或者不利,各有各的利弊之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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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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