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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能否对家庭暴力行为提起索赔

【离婚法律咨询】上海婚姻律师沈洁在办理一起案件中遇到妻子不离婚向丈夫索赔的。张女士长期生活在丈夫的家庭暴力之下,最近她丈夫又因为琐事殴打了她,事后妻子就医有轻微伤并拍摄了X光片,花去数千元的医疗费用,在亲友的支持下,她就家庭暴力索赔一事向上海婚姻律师沈洁咨询:鉴于种种原因,张女士仍不想和分居已久的丈夫离婚,只想通过向对方索赔的方式让其丈夫悔改。律师

沈洁律师就这种新型的婚内索赔案件进行了研究,因配偶的家庭暴力行为打伤婚姻关系另一方的,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为“婚内致伤”案件。对于这种情况,有的观点认为夫妻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起诉要求配偶支付赔偿费的,等于是“左手打右手”、“从左口袋流到右口袋”,夫妻是一体的。所以索赔要求不能被支持。更新的观点认为随者社会意识的改变,更多的夫妻采用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婚前财产公证,不能一概不赔偿?上海婚姻律师沈洁总结各种观点,认为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处理,但总体的基调是不离婚原则上不能对家庭暴力提起赔偿,除非暴力严重到一定程度构成了犯罪:律师

情况一:夫妻双方采用书面约定财产制度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即使夫妻关系不解除的情况下,也应当获得赔偿。不过上海婚姻律师沈洁在此提醒当事人,如果法院判决不予赔偿也是有可能的。

情况二:夫妻双方不采用书面约定财产制度的,受害方立即提起离婚诉讼的,在离婚诉讼时,可以通过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但精神损害赔偿并不是对医疗费用的赔偿。

情况三:导致受害人遭受轻伤以上伤害的,受害方可以自行提起刑事诉讼(轻伤或者轻微伤),如果导致重伤的由国家公诉机关立案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提起刑事诉讼的时候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对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或限制,不论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应当用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财产进行赔偿。律师

如果索赔获得法院支持,沈洁律师指出配偶的暴力行为致伤后对受害方的赔偿应当属于受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参加到共同财产分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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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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