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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妻子成习惯,亲情犯罪需惩处

小文(化名)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和在上海工作的表姐不远数百里来到律师事务所,她想了解一件事情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能否马上离婚,沈律师听了后,认为小文丈夫的家庭暴力非常严重,已经造成小文手臂骨折一次,腿骨骨裂一次,而两人不过结婚一年半。但小文没有保留证据,既没有报警处理,也没有更多的证人,唯一的证人是不愿意作证的公婆。仅有的一次报警是丈夫在路上殴打小文,路人见状不平代为报案的,记录的也只是夫妻矛盾,并没有直接的证据。如果这样的话小文要离婚,就必须经过一定的时间和程序,小文听后非常忧郁。她的表姐让她不要回家了,就在上海找一份工作安定下来,等时间长一点,男方说不定会主动找她离婚,小文不知可否。律师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过了一年后沈律师差不多把这件事情给忘了,小文的表姐突然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哭泣着说表妹被表妹夫杀害了,现在警方已经把表妹夫抓起来了,她来问问如何为表妹声张正义。听闻候后沈律师惊讶的无法说话,在上海这样的恶性案件并不多,上海男人听老婆,怕老婆全国皆知,比如我的先生,看到我脸一黑,马上就不敢说话,而全国各地的男性到了上海后,也会很快被同化。沈律师做了多年的离婚律师,数百起离婚案中只见到几起将老婆打伤的离婚案件(除一人外均为外地来沪人员),平时最大的“暴力”,无非是气头上推了对方一下,打一个耳光。记得有一离婚案件,男方打了女方一个耳光后,女方父母,亲戚数十人都要殴打男方。律师

对小文的不幸事件,沈律师赶到非常悲痛,当时应当劝慰她留在上海,或者主动回外地起诉离婚,这样她还可以保住小命,不至于一年不到为此丧命。这件事情发生在2018年,结合我一个律师同行办理的夫妻之妻子不堪丈夫施暴杀人未遂的故意杀人案件,现在沈律师有空撰文,就将家庭暴力谈一谈。

亲情犯罪发生的范围主要在家庭内部,家庭是社会的组成,一个家庭的悲剧必然会引起社会的悲剧。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犯罪以故意杀人罪为主,主要发生在夫妻之间,还有的是同居多年的男女恋人之间。在亲情犯罪中,女性一方面是受害者,但另一方面确是杀人罪的实施者。女性杀夫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种是不堪家庭暴力,奋起反抗,不慎或者有意将丈夫/情人杀死,其中以故意杀人的为多数;另一种是在外有情人或者相好,一人或或者伙同他人杀害丈夫。律师

在学历高,收入高,社会地位高的女性中,遭受家庭暴力后,她们会更容易选择律师起诉离婚,也知道维权和保护自己的渠道,除个别人外,大多数女性都会选择离婚结束一段不幸的婚姻。知识女性中的极少数人和文化低、学历低、收入低的女性更容易成为犯罪者。夫妻之间积怨深厚,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杀人的想法往往是激情犯罪,因家庭矛盾长期激烈,临时起意杀人的为多,长期存在的家庭矛盾,比如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暴力行为,造成家庭成员心里积怨甚深,无法化解,家庭矛盾累计多年,最终因一件事在家里爆发出来,成为宣泄感情的出发点。很少有家庭矛盾长期积累,预谋犯罪的这种做法。至于有暴力行为的一方将对方杀死的,基本上都是激情犯罪,当时只是想殴打配偶,没想到下手太重,导致对方失去生命。律师

有预谋的亲情犯罪,沈律师在多年以前听说过一起,有以为熟识的律师办理了被害人索赔案件,被害人长期在上海工作生活,和嫌疑人两地分居,嫌疑人认为自己没有地位,导致妻子不予理睬,离婚的话也因夫妻有书面财产约定无法获利,更何况双方还没有孩子,离婚后是再也不可能来往了。看着女方在上海发展的风生水起,自己却在外地落了个失业,还半年没有找到工作,便起来谋杀妻子的异心。他用谎言将妻子在节假日骗回老家,乘妻子睡觉用棉被将其捂死,仍在河边。幸亏其妻子命大,只是被迷晕,并没有丧失性命,后来路人帮助,其妻子报警。其妻子回乡还带了一万元给丈夫作为生活之用,还没有来得及交付对方和告知对方,想不到丈夫已经下了杀手。其丈夫称为了杀死妻子已经预谋了三四个月。这起案件的女方系本科毕业,男方也有大专文好水平。所以有预谋的犯罪沈律师认为会更多出现在高学历人群中。律师

其实在沈律师看来,夫妻若是真的不和,完全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没有必要用极端手段和对方发生矛盾,但很多人就是想不到找个离婚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犹如着了迷,中了邪一样,无法从婚姻迷局中清醒,请个离婚律师贵的不过十来万,普通收费三五万,没有财产没有子女的案件甚至只要几千块,几个月最多一两年有解决了自己的矛盾和问题,不需要用犯罪的代价和生命的付出来解决婚姻中的问题。

在传统的相处之道“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夫唱妇随”等观念受到冲击的今天,家庭成员以为自我为核心,特别是新一带的80后,90后,多数都是独生子女,以“我”为核心,比较自私,结婚后无法和配偶互相谅解,去年上海还发生了一起刑案,丈夫婚后收入比妻子低,学历比妻子低,婚后因一点点小事将妻子杀害藏尸在家数月的恶性案件。律师

结婚后可能配偶并不像自己父母那般关爱、体贴,这时候要主动和对方沟通交流,否产生日积月累的矛盾,积怨在心,就难以避免悲剧了。家庭之中要提倡公平,平等,有不少离婚案件,当事人因妻子没有出资购房,都是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女方确要分得份额,表示了怨恨,甚至有些当事人也有杀妻的想法,对此沈律师认为,真的需要双方多让一步,男方或者出资较多的一方,办理产权之前就应当和对方提出双方约定产权份额,或者购房时不署对方名,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考虑是否不结婚。而没有出资的一方也应当主动表示自己可以少要,不要产权份额。而且沈律师认为女性在家庭重大财产购置时,主要是购房时,也要尽量拿出财产来,不能让丈夫一人负担,这样有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在我家购房中,沈律师的出资是95%,我丈夫收入有限,仅出资5%。前几次购房,他都没有登记为产权人,最后一次他出资了5%,登记为产权人。律师

夫妻之间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要尽快离婚,不要拖着,拉着,聘请一名处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可能只是半年或者一个月的工资开支,不要贸然找居委会之类解决矛盾,这样一方面个人的隐私全部保管,家庭矛盾摊在大众眼睛之下,由律师到法院解决夫妻矛盾,既保护了隐私,又解决了矛盾。家庭矛盾千万不要累计,不能让他成为冰山之下难以笑容的积雪。有些案件的女方,受到了家庭暴力,还要求妇联等机构保护自己,沈律师认为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认为完全没有这种必要,法院是解决一切法律问题的最终机构,前几天还有以为妇女要申请法院长期保护令,又不愿意从丈夫房子中搬出去居住。这种都是加深家庭矛盾的做法,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案。所以通过各种方式解决夫妻矛盾,也许不仅可以减少杀妻,杀夫等刑事犯罪,还可以挽救一个处于危机边缘的家庭。

今年四月沈律师也听说了小文这个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一审判决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判决后检察院认为本案被告人作案手段残忍,殴打妻子两年多,将妻子打成重伤后,又返回现场,用皮带将妻子勒死,应当从重处罚,故而提起上诉,二审改判死立即执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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